2024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第二批)

2024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第二批)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A档)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6:00。

2.报名平台:https://jzy.zjjztx.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应的资格性材料,其中:

①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网络填报或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4)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②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③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4月1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⑤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⑥与报考招聘单位的岗位存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二)资格审核

1.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工作经历支撑材料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笔试、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测试成绩×0.3+面试成绩×0.3,满分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岗位基本知识与胜任能力。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确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人员不进入下一轮测试。应聘人员放弃测试资格的,由学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测试:测试根据不同岗位采用说课、试讲、实操等不同方式。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岗位匹配性等方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笔试、测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时到岗的须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教师岗位聘用人员自聘用次年起计算,3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4.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虚假应聘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或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不能配合完成考察及聘用工作的;

(4)出现逾期不能报到或办理报到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等情况而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人事关系手续办理的。

(七)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公告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映,监督电话:0579-82265016。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陈老师)

附件: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11日

原标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rsj.jinhua.gov.cn/art/2024/4/11/art_1229708695_4150408.html

2024浙江绍兴市柯桥区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40人公告

2024浙江绍兴市柯桥区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4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锻造一支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人数为40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7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3名,国有企业招聘1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或有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卫健系统和国有企业岗位可放宽至38周岁(1985年4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2024年国内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定向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17:00截止。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等材料,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微信扫码或指定链接上传资料。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绍兴市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2.资格初审。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3:1,如不足3:1,由招聘单位研究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责任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对象需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集中面试(面谈)。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面试(面谈)对象,组织集中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面谈)对象。

5.体检考察。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将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6.公示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在媒体或学校、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机关讨论决定是否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1.人事关系。此次招聘人员根据推出岗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或国有企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按照柯桥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或柯桥区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2.任职安排。此次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各招聘单位共同管理,2024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历届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按本单位同职务、岗位层次人员兑现奖金。事业单位聘任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聘为八级职员(相当于副科级),同时根据单位中层岗位调整和中层职数空缺情况,优先安排担任中层职务。

3.其他规定。对新引进到我区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50万元的房票补贴和最长为期三年每年6万元的安家补贴。

对前来柯桥集中参加资格复审、面谈面试人员适当补贴交通费用(在校生按学校所在地,毕业2年内的按户籍所在地住址,给予区外市内每人次200元、市外省内每人次400元、省外华东地区每人次800元、华东以外地区每人次1500元标准的交通补贴)并安排食宿。

具体人才政策以《加快建设“柯·创之城”人才强区的若干政策》为准,详见区委办〔2024〕6号文件。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咨询电话:0575-84126031、84111187。

附件:

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报名链接:https://kqrsyt.kq.gov.cn/kqrs/#/kqbm2024001/

微信扫码: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国资办)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绍兴市柯桥区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q.gov.cn/art/2024/4/26/art_1229415836_4147583.html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努力推动高新区争先创优进位,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1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高新区位于宁波城市东部,紧邻宁波市行政中心,是宁波城市发展的中心区域。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与甬江科创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定位为甬江科创区的数创港。宁波高新区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又高又新”的战略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宁波市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2023年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位列第14位。目前,宁波高新区正全面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青年人才集聚地,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本科年龄要求199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2日9:00至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2.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暂定2024年5月初。

报名地点: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招聘现场。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报考人员可提前登录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现场扫描二维码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3),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可以在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加现场资格审核(以下简称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根据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员的数量确定考试方式,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且该岗位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或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且该岗位整体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整体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低于上述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请关注网站公告。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30下载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通过现场报名并确认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件发放准考证。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岗位的初审通过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前期通过网上报名且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现场报名考生被确定面试对象后,组织部统一制作《面试通知》,点对点发至本人邮箱并自行打印。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对拟选聘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招聘相关政策

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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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3.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4/4/22/art_1229021956_4382372.html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2024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11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努力推动高新区争先创优进位,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11名事业编制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高新区位于宁波城市东部,紧邻宁波市行政中心,是宁波城市发展的中心区域。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2007年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与甬江科创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定位为甬江科创区的数创港。宁波高新区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又高又新”的战略要求,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已经成为宁波市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2023年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位列第14位。目前,宁波高新区正全面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首选地、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青年人才集聚地,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本科年龄要求199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2日9:00至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2.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暂定2024年5月初。

报名地点: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招聘现场。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报考人员可提前登录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现场扫描二维码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3),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可以在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加现场资格审核(以下简称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根据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员的数量确定考试方式,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且该岗位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或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且该岗位整体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整体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低于上述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请关注网站公告。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5月15日9:00-5月18日9:30下载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通过现场报名并确认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件发放准考证。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岗位的初审通过人员直接入围面试。

(二)考试

1.笔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前期通过网上报名且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现场报名考生被确定面试对象后,组织部统一制作《面试通知》,点对点发至本人邮箱并自行打印。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对拟选聘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招聘相关政策

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点击查看>>>

1.2024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3.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4/4/22/art_1229021956_4382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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