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招聘11人公告

2024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招聘11人公告

为充实青年骨干力量、支撑重点业务工作开展,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以下简称“健研院”)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健研院是202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属于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健研院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医学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研发创新职能方面将主要围绕医学健康科学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放射医学、输血医学、康复医学、重大疾病诊疗、医工结合等方面前瞻性、战略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并组织开展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和特色产业群建设等有关工作。

二、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三、招考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 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8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依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不接收以辅修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报考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曾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xjs.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和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9:00,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www.tjwsrc.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6:00。

健研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三)缴费、改报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4,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不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14:00至16:30。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

(四)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健研院(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28号,或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进行资格复审。2024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制,面试由健研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人际理解与沟通、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经健研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依据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工作由健研院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因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提示,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3608275

监督电话:022-5883290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附件:《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天津医学健康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404/t20240417_6603188.html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含高层次人才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 (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9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4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 16:00,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业绩、奖项),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上述报名材料需粘贴至报名表同一word文档内。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cs.com

咨询电话:022-23691159

报名邮箱:dkjcszx04@tj.gov.cn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网址:http://www.tjdry.cn/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报名邮箱:dkjdry03@tj.gov.cn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y.com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报名邮箱:tjdkrs@tj.gov.cn

5.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提交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明确原因;

(5)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6)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外,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至16:00。

(7)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安排

(一)笔试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2-2367845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原则上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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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jdkj.org.cn/html/xxgk/detail_2024_04/30/4032.shtml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含高层次人才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 (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9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4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 16:00,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业绩、奖项),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上述报名材料需粘贴至报名表同一word文档内。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cs.com

咨询电话:022-23691159

报名邮箱:dkjcszx04@tj.gov.cn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网址:http://www.tjdry.cn/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报名邮箱:dkjdry03@tj.gov.cn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y.com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报名邮箱:tjdkrs@tj.gov.cn

5.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提交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明确原因;

(5)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6)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外,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至16:00。

(7)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安排

(一)笔试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2-2367845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原则上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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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jdkj.org.cn/html/xxgk/detail_2024_04/30/4032.shtml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含高层次人才

2024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29人 (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规定,为满足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共29名,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二)招聘单位性质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29名。

四、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4年4月30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具体网址为:

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http://www.tjdkj.org.cn

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http://www.tjdkcs.com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s://www.tjigs.com

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https://www.tjigs.com

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http://www.tjdry.cn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http://www.tjdky.com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 16:00,以电子邮箱记载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打印签字版扫描件及word文档、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业绩、奖项),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上述报名材料需粘贴至报名表同一word文档内。邮件主题及word文档名称必须按“姓名+性别+年龄+所学专业+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及顺序填写,因填写内容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61号)继续实施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1)天津市地质矿产测试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cs.com

咨询电话:022-23691159

报名邮箱:dkjcszx04@tj.gov.cn

(2)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3)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20号

网址:https://www.tjigs.com/

咨询电话:022-23682013

报名邮箱:dkjddy05@tj.gov.cn

(4)天津地热勘查开发设计院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89号

网址:http://www.tjdry.cn/

咨询电话:022-24586584

报名邮箱:dkjdry03@tj.gov.cn

(5)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网址:http://www.tjdky.com

咨询电话:022-23698401

报名邮箱:tjdkrs@tj.gov.cn

5.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以报名起始日零时为基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提交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明确原因;

(5)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6)除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外,其他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00至16:00。

(7)报考人员涉及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安排

(一)笔试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及专业能力水平。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成绩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另行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的报考人员直接考核。

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须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具体以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粘贴照片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含评审表)、获奖证书等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7.诚信承诺书、回避承诺书(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

8.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考核)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考核),如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四)总成绩

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ed07)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于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并列,出现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人数的情况,面向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面向高层次人才岗位如考核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应聘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结束后,对应聘者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2-2367845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原则上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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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jdkj.org.cn/html/xxgk/detail_2024_04/30/4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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