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河池市委党校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竞争性转任干部2人公告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是河池市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19〕120号)、《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竞争性转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和数量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综合职位一1名、综合职位二1名)。

  二、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转任范围

  河池市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结合队伍结构调整实际需要,综合职位一适合男性报考;综合职位二适合女性报考;

  3.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现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借调方式(抽调、跟班学习)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现单位工作时间;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河池市市直机关报名人员不受此限制)。通过借调方式(含抽调、跟班学习等)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借调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5.原则上,乡镇班子领导成员应当任职满3年;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主要参考参与重大改革项目、公开发表文章、综合文稿、职业资格及获奖情况等)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8.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任职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2年内不得调离遴选和选调机关;

  5.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转任所涉及的工作年限、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11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转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 )18: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将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压缩发送至中共河池市委党校邮箱:.cn,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竞争性转任+报名职位+姓名。

  3.材料清单:

  (1)《报名表》(Word及PDF格式同时报送,插入蓝底证件照,本人手写签字扫描成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证书(扫描成PDF格式);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

  (4)近年来本人主笔撰写的综合文稿(含单位主要领导讲话稿、经验材料、综合性报告等)或者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择优选择1-3篇,PDF格式,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应符合保密工作要求),没有的不用提供;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资格初审

  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将经初审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校委会进行适岗比选(对通过资格初审人选的工作资历、业绩和岗位匹配度进行资历评价),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未达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并进行公示;经评价无适岗人选的,取消该转任岗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试当日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当日,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填写、需粘贴蓝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

  2.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任现职务(含领导职务、职级职务)的任职文件、最近一次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转任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报名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本人所在单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转任计划1:1比例宣布入围考察对象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

  考察完成后,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干部考察组向校委会报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转任资格,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转任资格,由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按照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考察、体检人选。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中共河池市委党校校委会讨论决定后,确定拟转任对象,在河池人才网、中共河池市委党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转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河池市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工作规定程序,正式办理转任手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提出。

  (二)转任工作组织实施,必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违反转任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未尽事宜,请与中共河池市委党校联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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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2022年度竞争性转任干部报名表

  

中共河池市委党校

  

2022年11月28日

2022广西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1人公告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名额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公益性岗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低保家庭成员;

  3.农村低保家庭成员;

  4.残疾人;

  5.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至今未就业且在高校学习期间办理过助学贷款。

  6.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三)专业要求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民族学、中文、文秘、法律、新闻专业优先考虑。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聘用人员与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应提高。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委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8日。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以及学历证明(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符合公益性岗位的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和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老地委)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

  (2)邮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河池市民宗委办公室(请使用邮件快递,注明应聘材料;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邮编:547000。

  (3)网络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发至河池市民宗委邮箱.cn,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市民宗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命名。

  (二)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三)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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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池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2022广西河池市南丹县自主招聘卫生系统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根据《南丹县2022年自主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南丹县2022年自主招聘卫生系统13名拟聘用人员(第一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线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南丹县城关镇虎形路3号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邮政编码:547299;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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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丹县2022年自主招聘卫生系统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2022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5名,用于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勤奋敬业,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处分期间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逃避服兵役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需求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工作日可将报名材料送至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政工科(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乾宵路735-25号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四楼);也可将报名表(Word格式及亲笔签名扫描成PDF格式)及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扫描成PDF格式)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区司法局政工科电子邮箱:jcjqsfj@163.com,邮件和报名表统一命名为政府购买人员招聘+姓名+电话。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⑴《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审核);⑶近三年的学习或工作总结;⑷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政工科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应聘者。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体检合格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五、待遇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

  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聘用管理

  1.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由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期为1年。

  2.由金城江区司法局使用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政工科咨询,咨询电话:0778-2200289。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2022.2.18

  

河池市金城江区司法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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