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招聘教师94人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河池市金城江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年度通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中小学校教师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5日至2002年5月25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7.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5月2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为准(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9.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如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书,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的(含试用期内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类型
(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
主要招聘河池市金城江区城区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免费师范毕业生;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技术人才;
4.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二)乡镇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主要招聘乡镇中学教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7: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8: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二次报名
1.根据本次招聘教师报名情况,6月2日将无人报考的岗位再次发布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9:00至17:00。
3.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3日9:00至6月3日18:00。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书(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的需提供,未取得的不需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及所获得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将提前3天通知相关报考人员。
四、考试(具体方案另行公告)
考试方式为两种招聘类型均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金城江区教育局会同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所属的教育集团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实施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考生透露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负责发放。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职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空缺岗位复征志愿
招聘单位根据本次公开招聘的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但未能入围体检人员中进行复征志愿。对无人报考、岗位面试人员均不合格的空缺岗位进行复征志愿,从与空缺岗位相同学段、相同科目的招聘岗位面试落选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双向征询意见,甄选确定空缺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复征志愿面试成绩排名计算方式:考生面试成绩-所在面试考场本场面试平均分=考生复征志愿面试成绩,如出现考生复征志愿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河池市金城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社部门审核,报河池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本公告由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78-2281164、2282695。
2.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电话: 0778-2113283。
附件:1.《2020年金城江区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ft》
2.《2020年度金城江区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nm》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jc》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广西河池市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3人公告
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后期扶持股2名,易地安置股1名。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工作方法和协调能力,能科学管理和协调处理政务。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秘、计算机、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等专业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政廉洁。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五险部分)。
(二)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享受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休假及出差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9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三楼办公室(东兰县民族中学路口)
(2)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发至邮箱hcdlymj@.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东兰县安置中心×××(岗位)工作人员)命名。
(二)择优聘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8-6322722。
联系人:韦*
联系地址: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三楼办公室(东兰县民族中学路口)
附件: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东兰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2021年7月2日
广西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信息统计员2人,主要负责河池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日常数据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制作Excel表格等。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执行,确保不低于2800元/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止。
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直接送到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
报名材料包括:⑴《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⑵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书等复印件;⑶近期全身生活照片(彩色5寸)和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张。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⒊报名地点:河池市南新东路三巷50号(市委党校教学会议中心四楼),邮编:547000。联系人:韦**,联系电话:2203156、15****8,电子邮箱:hcfp2009@163.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3月20日前。
(三)面试。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等事项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面试考生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或未尽事宜,请致电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详询。
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广西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红十字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红十字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或失信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能经常下乡,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专业不限。但需掌握计算机基本应用和文字处理,有在机关、乡镇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的人员。
5.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毕业时间距离招聘时间两年内,并登记失业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以《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日期为准)。
6.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0〕59号)执行。
(二)聘用管理。试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聘用人员与河池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三)休假待遇。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会工作满一年后,按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河池市红十字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称证书、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其他优先招聘的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将应聘材料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至我会邮箱:hchh116@163.com,电子邮件报名材料统一用××(姓名)应聘材料+材料名称(如:相片、身份证、毕业证等)命名。
(二)择优试用。初审符合条件要求后,本会通知,送材料原件并面试。面试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三)正式聘用。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后合格,提供体检合格证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由于本会工作性质,需经常下乡协助从事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工作,身体状况不佳或不能服从安排的,请慎重报名。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黄于芝
联系电话:0778—2250475。
联系地址:河池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东路229号,市三医院住院部大门右侧,120指挥中心6楼)。
附件:河池市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6.21).doc
河池市红十字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