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招聘财务室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1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现东山乡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室会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东山乡财务室会计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户籍条件
巴马户籍的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大局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工作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有较好的综合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持有会计从业证且从事过有关会计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学历及专业
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专业。
(四)性别要求
男女不限。
三、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
1.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金、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2.受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与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等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6日—3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正常上班)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人民政府大院一楼党政办公室。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报名东山乡财务室会计工作人员+姓名发送至东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bmdsxf@vip.163.com),并电话通知报名负责人。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东山乡人民政府招聘财务室会计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
(三)招聘方式
1.择优试用。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
2.正式聘用。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决定聘用的,按合同制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东山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韦转,联系电话:0778-6106011;15676183797。
(三)本公告解释权为东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东山乡人民政府大院一楼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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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广西河池南丹县招聘教师105人公告
为加强南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的通知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丹县2020年度通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 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型
(一)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
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公开招聘。主要招聘县城区学校(含幼儿园)教师43人,相关条件、要求见附件1《2020年南丹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乡镇及以下学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
乡镇及以下学校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方式公开招聘教师62人,相关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计划表》。
二、招聘名额、岗位类别、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名额共105名(详见《计划表》)。
1.县直学校(4个单位18个岗位43人);
2.乡镇初中(8个单位42个岗位62人)。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3日至2002年5月13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相应的高校毕业生;
8.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及聘用控制数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视疫情情况时间需相应延后的,将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步骤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察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步骤
1.报名: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在线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至2020年5月20日下午18:00。
(2)在线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4)网上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丹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5)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③(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
④其他资历证明材料。
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复审时间内向考生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复审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6)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1:3比例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南丹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
(7)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如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开考比例的,报考者需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其他素质等,初试每人3-5分钟。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初试的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通过资格复审或通过初试的考生即为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通告。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通告,考生在面试前3天到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和《考生面试须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同时提供线上报名时的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4)面试题本。面试题本由南丹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命题。
(5)面试的形式。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实践技能操作时间每人10分钟。其余所有学科职位的面试采取说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时间每人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幼儿教师职位说课占70分,实践技能操作占30分;其余学科职位说课占90分,现场答辩占10分),60分为合格。试场所有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公布本考场面试成绩。如出现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末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形,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7)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南丹县教育局会同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本县教师招聘面试考官库中抽调,每个面试试场设考官7人,其中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6名。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三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面试成绩记为零分。
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8)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
面试地点:南丹县中学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南丹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由南丹县教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南丹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3-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尚未取得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南丹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以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三)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附件:1.2020年南丹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w.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i.xls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2020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9人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河池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人社发〔2020〕9号)和《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河池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河办发〔2019〕127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金城江区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工作,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绿色通道”,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9个岗位9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20年10月12日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2020年河池市金城江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大专以上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本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按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 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提交自行下载填写的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录入个人详细信息。考生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退回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近期白底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资格证书。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进行面试,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金城江区南新西路222号);联系电话:0778-2201615。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3)。
(二)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前一个星期,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确定。面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负责发放。
3.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需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5.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如果出现考察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者中按分数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对于广西区外入桂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号)。面试期间每日对考场进行消杀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
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2201615
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2113283
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样表)
附件4:金城江区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河池市金城江区卫生健康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30日
2020年广西河池环江县投资促进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自治县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热爱招商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电脑操作熟练,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自动化技术;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县的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环江县投资促进局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自行下载附件2《环江县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个人详细简历发至邮箱:vb8821950 163.com联系电话:0778-8872871。
3.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试人选,再电话通知其本人。面试时请携带个人户口本、简历纸质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我局将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组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自治县投资促进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向自治县人民政府重新申请用人指标,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六、相关待遇
按《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