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241名教师公告

  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107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市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241名,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以上和学士学位以上。具体岗位条件以《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3)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办法、方式、面试方法及要求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方式

  1.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2.组织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各招聘单位要在2022年7月30日前,明确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招聘。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职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 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5人(其中主考官1人),专业技术考官要占70%,但须保证招聘单位的考官不得高于50%。

  (三)面试方法及要求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者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核验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

  2.报名登记表、个人承诺书;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整理聘用核准备案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公示。

  (二)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相关政策

  (一)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河池市教育局人事科:0778-2107621

  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0778-2271080

  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0778-6212194

  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0778-6212194

  河池高级中学:0778-2101495

  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0778-2288375

  河池市民族高级中学:0778-2213780

  河池学院附中:0778-3142195

  河池市直属机关幼儿园:0778-2283288

  附件1: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3.22.xls

  附件2:个人承诺书2022.3.22.doc

  附件3:2022年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022.3.22.xls

  附件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2.3.22.xls

  

  

2022年3月22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技工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河池市技工学校是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二层事业单位,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9日至2004年8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7.具体条件详见《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

  本次招聘工作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8月19日为截止日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应聘);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8日止。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考岗位表格及相关证件原件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hcsjx@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3.《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4.其他获得各种奖励材料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30日。

  2.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河池市技工学校在面试前5天,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于面试前3天进行资格复审和参加面试。

  (三)面试方式。专任教师根据不同专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面试。

  1.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

  2.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公布

  1.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的职位,试讲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试讲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实践操作测试环节。实践操作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实践操作测试成绩×40%。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总成绩并列时,以实践操作测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的职位,试讲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答辩分值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为合格。

  面试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同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宣布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总成绩并列时,以答辩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本次招聘面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河池市技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河池市技工学校统一组织到市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河池市技工学校负责。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市技工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核准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七、加强招聘工作纪律监督

  (一)为了体现招聘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增强招聘教师工作的公信度,河池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八、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不能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和参加应聘。资格审查和应聘时报考人员应自觉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和面试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应聘时测量体温验证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河池市技工学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三)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具体招聘事宜由河池市技工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河池市技工学校办公室:0778-2081333。

  

河池市技工学校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8.10.doc

  附件2:河池市技工学校2022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022.8.10.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h.xls

  

2022年广西河池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河池市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河池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高的思想及服务意识,有良好的职业认知和敬业精神,责任心强,工作态度耐心细致、踏实肯干;

  3.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口头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相关岗位条件:

  (1)岗位一: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学类、人力资源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有工会工作经历、机关工作经历或在市级以上有关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考虑;

  岗位一职责:协助市总工会办公室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类、法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有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工会工作经历、机关工作经历或在市级以上有关媒体发表过文章的优先考虑;

  岗位二职责:协助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岗位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名。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并安全驾驶3年以上,退役军人优先;

  岗位三职责:协助市总工会机关服务、市工人文化宫业务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及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6日前,由本人填写《河池市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书、有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发表文章截图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河池市总工会组织宣教和网络工作部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113号,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252933),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zxb2292615@hechi.gov.cn。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等情况,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确定招聘人员

  经市总工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和人事管理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

  2.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规定执行,不低于30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有绩效奖金。

  (二)人事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参加招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附件:河池市总工会2022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2022.11.18).doc

  

河池市总工会

  

2022年11月18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31人公告

  东兰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2届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

  时间:2022年6月8日(周三)14:00—17:0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9号)。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适时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二)报名要求

  1.非2022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2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3.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4.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8—6326456。

  附件1:东兰县2022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6.1.xls

  附件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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