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参加河池学院2023届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138名教师公告

  都安县参加河池学院2023届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精神,我县决定参加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138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7年4月16日至2005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7.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相应的毕业证、及职(执)业资格证书;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此前于2022年11月26日在河池学院、2022年11月5日在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2月18日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和2023年3月18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举办的双选招聘会上已与都安瑶族自治县招聘学校达成就业意向并入围体检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

  9.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以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其他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应聘。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相应学科的书。尚未取得书的考生,可持相关岗位笔试所有科目合格证明材料报名,但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在河池学院举办的2023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活动,现场设点,按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

  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一份;

  5.取得的,提供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的,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6.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试用期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人才管理股: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5224278

  附件: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30413.xls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30413.xls

  3.个人承诺书20230413.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0413.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广西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招聘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机关编制委员会同意,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到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建指导员2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会计及党员优先考虑。

  
(四)负责日常党建事务及办公室收发文业务等。

  
(五)有较强的理解与表达能力,思路清晰,能吃苦耐劳,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验,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址: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庆远镇办公楼508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面试

  
1.由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20年4月6日上午9:00-12:00。

  
(四)考察

  
由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

  
按1:1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上旬。

  
(六)审核

  
审核时间:2020年4月中旬。

  
(七)试用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即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待遇按《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办发〔2017〕8号)规定执行: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月按25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大专学历每月按2300元核发(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五险,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宜州区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暂聘3年,合同三年一签。

  
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8—3187162。

  
附件:2020年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宜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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