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软件;
4.持有C1驾驶证,能熟练操作自动挡和手动挡小轿车优先考虑;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4日至2005年4月24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期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南新西路128号)三楼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0778—227816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2)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报名时,请在发送邮件后及时电话确认,电子邮箱jcjgt2283677@126.com。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4.资格审查:由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股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
(二)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的《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组织面试。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股负责,重点考察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两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5号)文件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或未尽事宜,请致电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股详询,联系电话:0778—2278162。
附件1: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4.24.xls
附件2: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4.24.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4.24.xls
河池市金城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第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担负着河池市金城江区消防监督、消防宣传、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各种灾害事故的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即日起我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驾驶员4名。招聘细则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面貌: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热爱消防工作;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审查合格且符合体检标准。
2、学历: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政府专职消防员为18-26岁,驾驶员为20-35岁(有特殊专业岗位、B2驾驶证、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特殊岗位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5(含)
二、招录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专职消防员 6名
岗位二:驾驶员 4名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无休,正常发放工资。工资薪酬4500—7500元/月(含五险一金、执勤补助),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并设有班长、副班长、驾驶员、通讯员等岗位津贴,包吃包住,统一伙食住宿,统一配发服装。年度统一健康体检。每月轮休8天,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5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10年享受15天带薪年假。享受婚假10天、陪护假30天。
四、报名程序及录用方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每日上午0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5号文体路消防救援站综合楼3楼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
联系方式:18278855550(曾站长)、18907786305(兰班长) QQ邮箱:1755789833@qq.com
(二)面试和考核
报名结束后,大队将统一组织面试和考核,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科目为:3000米长跑、100米短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曲臂伸、立定跳远等体能项目。
(三)体检和政审
面试、考核合格后,大队将统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四)试用期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政审后,大队将会择优录取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五)正式录用
试用期合格且结束后,大队统一与新聘队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