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6人公告

  

2021年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身上有纹身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运用系统开展日常工作。法学及计算机类毕业生优先,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员工作半年以上经历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5日;

  (二)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ayuanzgk@126.com或直接送交至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部。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负责,根据择优原则确定考试人选。

  (四)考试:

  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

  加考试。

  (五)考试形式:

  采取机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手续

  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及政审,决定聘用的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1年(不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院党组班子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2500元/月,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需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缴纳);差旅补助、休假待遇与正式职工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部

  联系电话:0778-2252186

  附件: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9日

  

广西河池市巴马县发展和改革局人员自聘2人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人员自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单位自聘行政辅助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一名、项目管理股一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前科,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文秘类、语言文学类、经济类、统计类、管理类、土建类等相关专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文档、excel表格等日常办公软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方式,按照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表,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2.报名地点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巴马城东体育广场博物馆旁的发改局四楼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7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综合能力测试及体检

  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二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三)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用人单位和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报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编制部门备案,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统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为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将不予以聘用。

  四、社会保险和薪酬待遇

  1.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缴纳养老金、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五项社会保险。

  2.受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与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资等同。

  五、

  招聘咨询电话:0778-6212028(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附件:2021年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单位自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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