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池市凤山县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14日讯: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凤山县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2人。(事业编制46名,聘用教师控制数26名)。
1.高级中学学科教师20名(事业编制)。
2.初级中学学科教师10名(聘用教师控制数)。
3.幼儿园教师16名(事业编制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2名)。
4.学校卫生保健员16名(事业编制1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2名)。
5.幼儿园会计10名(事业编制8名,聘用教师控制数2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凤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县城区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乡镇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2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6.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各岗位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凤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7.持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毕业证书;
8.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持相关岗位教师资格证笔试所有科目合格证明材料报名,但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解除其聘用合同;
9.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6.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及在岗特岗教师;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至24日18:00。
(二)网上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凤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操作,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三)报名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考生只允许一人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格式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图片清晰,方向正确。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2.户口簿的首页及本人页(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
3.学历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在线认证报告→查看→打印→完成);
5.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资格(执业)证书;
6.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扫描件;
7.单位编制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聘用合同材料(已聘用事业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需提供)。
(五)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8:30至2023年2月25日18: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
五、笔试
(一)笔试对象。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招聘单位在河池人才网以笔试公告的方式,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考生根据笔试公告要求,到凤山县教育局(404室)领取《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三)组织笔试
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岗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封闭式闭卷笔试。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内容为:教师类考教育公共基础知识,财务会计类考会计基础知识与经济法基础知识,卫生保健员类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笔试公告为准。
六、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四)面试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场考官、考生抽签制度;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面试成绩计分办法。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评分,考场计分员对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或递补)人选。
(六)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公布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2〕26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报考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员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批准聘用后,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高到低选择岗位,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招聘单位已下达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九、工作要求
(一)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县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违纪处理。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在笔试、面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随笔试、面试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特别提醒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特别说明除外)。
2.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附件:1.凤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3.2.13.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2.13..xls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山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河池市宜州区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至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人才招聘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6.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中国—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
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当天进行,面试考官5人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0778—3188125
附件: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3.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64人公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都安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4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目录(详见附件4)。
二、自主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2023年11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本县在职在编人员;
9.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服务期限、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一)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洽谈方式进行。
(二)其余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过多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09:00—13:00。
2.报名地点:参加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南宁市民族大道106号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份;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一份;
5.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相片1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职(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现场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要求进行面试。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时,未收到电话通知面试的考生,视为没有入围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09:00—18:00;
面试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具体地点待定,以电话通知的地点为准。
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面试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将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由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5528558
2.都安瑶族自治县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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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