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2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2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2人)》已于2022年4月7日发布,本次河池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2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2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点击下载:2022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2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8:30至4月15日17:00

  笔试时间: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2年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招聘428名教师公告

  大化县2022年第一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决定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18-35周岁(即1985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一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4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2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及方式

  (一)招聘办法

  采用直接面试、体检、组织考核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方式

  1.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在桂林、南宁、百色等地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面试(面谈),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比例拟定体检考察人选。

  2.现场招聘方式。针对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职位过多或未能参加双选会招聘的职位,将采取组织现场招聘方式继续招聘,现场招聘具体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从2021年11月25日起,通过河池人才网查阅《计划表》。按要求填报《202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一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1.双选会招聘报名

  双选会上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202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一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个人承诺书》一式二份;

  (5)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2.双选会招聘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双选会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1)2021年12月4日,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举行的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

  (2)2022年1月8日,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举行的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

  (3)2022年5月14日,百色学院东合校区举行的广西2022届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双选会(百色专场)。

  具体报名时间为双选会当天上午9:00-12:00,报名具体地点请关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官网。

  (二)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

  五、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聘用审核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考生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二)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安全有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口罩自备)、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考点。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5812120

  附件:

  1.大化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一次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大化县第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5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公告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规范辅助执法人员招录管理,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7名。(外勤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适合男性)

  (二)招聘范围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含少数民族人员);

  2.具有河池市户籍或在河池市服役的复员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1.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岗位紧缺专业(城市管理、、法律、文秘、新闻、体育等)毕业生以及特别优秀的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6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招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包括:

  (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学信网)、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印件;

  (3)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另有在校期间、服役期间的奖励证书等材料需一并提供。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4楼人事宣教科(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邮编:547000,联系人:曾明磊,联系电话:0778—2303777,电子邮箱:hczfrsxjk@163.com(现场报名后补相关缺漏材料用)。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后采用面谈方式对择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到场。逾期超时不到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经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审查个人综治情况。

  (五)确定聘用人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对于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资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给予的其他财政资金保障福利。

  1.工资待遇: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等规定执行,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根据学历上浮20%-25%(以上工资数额含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数额,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数额);

  2.五险一金: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负责购买聘用人员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管理。新录用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按单位相关制度管理,每年度进行年度考核。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前7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生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后,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2022.9.19.doc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9月19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