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招聘2人简
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县易地扶搬迁后续扶持、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工程技术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素质好,四个意识强,热爱扶贫工作,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4.服从安排,敢于负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强,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计算机专业、工程技术专业等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待遇与保障
(一)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后,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类和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2号)的文件精神,受聘人员月工资2400元,月工资包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
(二)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期间,受聘人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由县财政负担,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天等县政府楼二楼)。
(三)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或节假日除外);2.网上报名:填写《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将电子版发送到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邮箱tdydbq@163.com。
(四)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同时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各类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提供给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审查,并提交近期免冠生活彩色照片两张。
(五)面试:面试由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组织开展,面试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六)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前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523135
易安后扶专责小组
2021年11月18日
原文标题: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易安后扶专责小组办公室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db8a8da64be8c8b6abb72ea0e8c5a516)
2021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
工作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统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农业农村或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nonglinju@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