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乡镇卫生院招聘21人简章
柳州市柳江区2021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整体水平,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柳江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条件以《柳州市柳江区卫健局2021 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2)为准。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优惠政策进入事业单位,且目前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7.在读普通高校学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有关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8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笔试+面试招聘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柳江区区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共设18个岗位,拟招聘21人,详见《柳州市柳江区卫健局2021 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递交、邮寄报考材料、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邮寄材料者以邮戳日期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具体地址详见《岗位表》。
2.现场报名及邮寄材料地址:柳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柳江区拉堡镇乐都路337号)。
电子邮件地址:ljws0060@163.com。
3.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日下午5:00止。
4.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5.报名所需材料:《柳州市柳江区卫健局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资格证及其他医学、会计专业相关职称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审核完退还原件。
(三)资格审查
由柳江区卫生健康局对报名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都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6日。
地点:柳江区人民医院2号楼16楼会议室。
2.笔试由柳江区卫健局、柳江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为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分为护理、临床医学、医技三大类。考试参考用书第四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理分册、医师分册、医技分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柳江区卫健局公布栏内。
六、面试
(一)笔试成绩出来后,按照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确有需要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后,方可开考。
(二)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请进入名单的报考人员,主动联系柳江区卫健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面试入围人选递补。未在规定时间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三)面试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机关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柳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九、体检与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核对象。
(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由柳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三)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柳江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咨询电话:0772—7210060 柳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2—7223422柳江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办
附件1: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柳州市柳江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1年广西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2021年6月招聘计划
医院简介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原南宁铁路医院)坐落于南宁市宜商宜居、风景迷人、科教文化强区--西乡塘区,毗邻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等高等院校,位于明秀西路63号。多年来,医院充分利用和发挥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的综合优势,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集医疗、急救、康复、养老、教学、保健、预防、科研于一体的综合医院,是南宁市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医院。医院占地61.2亩,院区环境优美,两千多平米的生态休闲广场已成为周边市民散步、健身的场所。门诊及住院流程设计充分体现一切以病人为中心、换位思考的服务理念。医院编制床位600张,开放床位800张,规划建设南宁西站分院,现设两家分院、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两个社区服务站、35个临床、15个医技科室。呼吸内科为南宁市级特色专科,老年病学科为南宁市公立医院临床优势特色专科。普外科、内分泌科、骨科、心血管内科为重点学科;老年病学科、妇产科、儿科、消化内科、中医康复科、神经内科、眼科为特色专科。
是广西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广西B级高等教学医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
医疗设备先进,拥有德国西门子1.5T核磁共振、3台CT机(其中1台为联影北斗CT:uCT780)、美国GE DR系统、美国GE四维彩超仪、美国GE实时三维彩超、数字化乳腺钼靶机、深圳惠康X线B超双定位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德国费森尤斯透析机、CRRT血滤机、16人高压氧舱、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等先进医疗设备。
近年来医院飞速发展,医改、医联体、分级诊疗、医养结合等工作获得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各级的高度评价。医院正创建甲等综合医院,诚邀区内外技术人才加盟。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2021年6月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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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其他条件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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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
1
| 全科医学医生
| 15
| 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等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助理医师及以上
| 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科,或具有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生
| 工作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院(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卫生院)、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地洞口分院
|
7
| 乡村医生
| 6
| 全科医学或临床医学中医学等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助理医师及以上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职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具有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临床医生;取得乡村医生资格;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本村人优先
| 工作地点:罗赖村、心圩村、四联村、和德村、大岭村、振兴村、明华村、新村、红豆社区、相贤社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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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事业;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聘用条件;
福利待遇
南宁市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用餐补助、生日祝福、节日慰问、进修培训等。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南宁市沈阳路2号
联系部门:人事科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陈老师、刘老师、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1-3811831
2021年广西南宁马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2003年6月18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19日至2003年6月18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时至6月24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 时至6月25日17: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1年6月18日8:30时至6月26日17:00时。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核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的前述报考人员,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6月27日8:30时至17:00时。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7日8:30时至18:00时。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1年7月1日8:30时至7月3日9:00时。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知识》和《德育与教学法》,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9:00—11:00 两科连考。
2.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两科答题卡合为一张答题卡,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7月5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备案。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县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区域内、报名系统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三)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当天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马山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https://jszp-nnms.glrgds.com/)和广西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msx.nanning.gov.cn)、县教育局工作区域内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6;
马山县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6828186;
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826088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7595081。
马山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马山县2021年自主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2021年兴宁区农业农村局招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招聘岗位: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人数:1名。
工作地点:兴宁区。
工作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统计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保密意识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有农业农村或统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9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并投递至邮箱:nonglinju@nnxn.gov.cn。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7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2.面试
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
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
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4.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办法
(一)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事宜由兴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拟聘用人员经城区人社局批准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实行二年一聘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中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