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2人公告

  

2022年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共招聘行政辅助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执行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表达能力、熟练电脑(办公文档)操作;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9日

  

地点: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6号(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

  

电话:0773-2858541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并有意愿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报考人员有效期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所列的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面谈面试。面谈面试前由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员按通知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谈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确定聘用人选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综合面谈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

  

四、聘用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年,工资待遇按《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相关规定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由我中心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附件1: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docx

  

附件2: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3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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