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成都专场招聘公告

  

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成都专场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局将在成都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向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专场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 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

  

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

  

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 日 9:00--12:00

  

(二)报名地点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或装订成册),附上1寸彩色免冠近照(可彩色打印),现场提交审核。

  

(四)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

  

3.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附件1)。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留意现场通知,视报名情况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规定

  

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审核备案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 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 岗位 招 聘 请 关注广东省 气象局 网 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文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成都专场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xls

  

附件2.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气象类.doc

2024年广西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中共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为南宁市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河湖长制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协助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涉及的河湖监管、投诉举报受理、现场核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协助对全市河湖长履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落实等进行指导督查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祥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次岗位招聘有关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4日(如18-30周岁,为1993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4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和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公示。
 
  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
 
  五、招聘流程
 
  本次采用公开招聘的形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形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36号市水利局办公大楼903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
 
  资格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4人,超过的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1.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水利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监督举报电话:0771-3100115。
 
 
 
 
 
  南宁市水利局
 
  2024年6月3日


2024年广西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免笔试招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中共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
 
  南宁市河湖长制事务中心,为南宁市水利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河湖长制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协助开展河湖长制工作涉及的河湖监管、投诉举报受理、现场核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协助对全市河湖长履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落实等进行指导督查等。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免笔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祥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本次岗位招聘有关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4日(如18-30周岁,为1993年6月5日至2006年6月4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4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相关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告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和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公示。
 
  招聘后续事宜(如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招聘单位办公区域内。
 
  五、招聘流程
 
  本次采用公开招聘的形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的形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36号市水利局办公大楼903人事科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
 
  资格审查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水利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原件(含电子职称证书打印件,需有可验证的二维码)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4人,超过的岗位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及聘用
 
  1.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南宁市水利局网站(http://sl.nanning.gov.cn)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三)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水利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0771-3226027。
 
  2.监督举报电话:0771-3100115。
 
 
 
 
 
  南宁市水利局
 
  2024年6月3日


2024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一、医院简介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简称中山一院广西医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建设的重大民生项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医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凤岭北片区(佛子岭路3号),总规划床位1700张。一期编制床位500张,已建成运营,二期编制床位1200张,计划于2027年建成投入使用。
 
  中山一院广西医院秉承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病医身医心、救人救国救世”的医训精神,按照“同质输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品牌、技术、人才、管理优势平移,统一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同质化发展。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础上,中山一院广西医院将通过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学中心、心血管疾病医学中心、脑科学医学中心、妇产科疾病医学中心、临床研究中心、教学与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中心、医学信息与大数据中心等八大中心的带动,推动临床科研融合,建设集临床诊疗、疑难重症诊断与治疗、教学培训、科技研发、疾病预防、健康管理为一体,配套设施完善,人才梯队结构合理的现代化、高水平、专科特色突出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二、岗位需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2024年人才招聘计划表(第三批)》.xls
 
  三、招聘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科研诚信,严谨治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2.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如有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经历的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技药岗及管理岗应聘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医教研岗应聘人员原则上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GRE、GMAT考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当水平外语成绩证明。
 
  4.应聘医教研岗位的初中级职称人员均须持有医师资格证,在入职前完成规培并经规培考核合格,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外。
 
  5.医教研、技药岗的历届应聘人员,要求有公立三甲医院工作经历。
 
  6.身心健康,能承担岗位工作相关要求。
 
  7.年龄要求:岗位有说明的按岗位要求,无说明的,初中级职称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9.长期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聘不受本次岗位职数限制。
 
  四、福利待遇
 
  1.医院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博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人员经医院开展的编制考核后将转为正式编制职工。
 
  3.医院不定期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入职后表现优秀者,符合条件可参加公开招聘转为正式编制职工。
 
  4.博士的特殊待遇: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我院引进人才相关规定的优秀青年博士按医院的相关人才政策可给予税后安家费25-35万元,连续5年税前人才引进津贴最高6万元/年。另外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15-25万元。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招聘程序
 
  1.受理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18:00
 
  2.应聘方式(系统申报并提交纸质版材料,二者缺一不可)
 
  (1)官网系统填报
 
  登陆“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官网(http://zsyygxyy.org.cn/),进入“人才招聘”栏目——“招聘系统”——“社会招聘”,注册账号进行简历填写、附件上传、岗位申请,在“预览简历”处导出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并手写签字后附在纸质材料首页。
 
  (2)纸质材料提交
 
  请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提交或邮寄至我院人力资源部(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见第七点联系方式):
 
  ①系统导出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应聘登记表打印件(附手写签名);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含最高学历和既往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
 
  ④学历认证复印件1份(含最高学历和既往学历,学信网打印);
 
  ⑤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
 
  ⑥执业证、规培合格证(或完成规培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⑦英语四六级、专业四八级、雅思、托福等外语相关证书复印件;
 
  ⑧单位工作证明、聘任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仅限历届生提供);
 
  ⑨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项目批件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笔撰写本部门对管理工作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管理文件、工作总结、决策咨询报告、内部参考报告、优秀网络化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调研报告等成果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⑩其他材料(如获奖、社会任职及其他材料等复印件)。
 
  六、有关说明
 
  1.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为3年。
 
  2.报到时须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体检合格。
 
  3.薪酬待遇、假期等按国家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办理。
 
  4.应聘者须承诺应聘信息填写真实、完整、准确,应聘者对填写信息及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未按要求如实提交应聘简历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5.如岗位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6.后续的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箱发送,请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留意手机短信和电子邮箱信息。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5722285(文老师)
 
  邮箱:gxyyrlzyb@163.com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西医院住院楼3楼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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