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岗位类别:办公室工作人员(三类岗位);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大专学历以上,不限专业,年龄在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日至2003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4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5820663。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照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笔试、面试。

  (六)笔试、面试时间及范围

  1、面试,满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待定(以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楼会议室

  4、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四、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审批与聘用

  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需在2天内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局领导班子会讨论同意后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及格或上报材料不合格等情况的,均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六、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参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本次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6-5820663。

  附件: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平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广西平果市林业局招聘公告

      平果市林业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充实森林资源保护队伍,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供养编外编制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森林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三类岗位),招聘名额:4名。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林学、法学专业或退役军人优先;

      (六)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0月28日-2004年10月28日之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须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平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平果市林业局303办公室(平果市世学二路永安小区旁)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报名;要求提供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核验。

      2.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须填写《平果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

      由平果市林业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面试时间:以平果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四)面试地点:以平果市林业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五)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考核与体检

      (一)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员。

      (二)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局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终止考核。然后由领导小组决定,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面试、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1个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或招收聘用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如发现资料不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在报到时确认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业务熟练、表现优秀的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若不续签合同将视为自动解聘。凡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和管理

      设立举报电话,便于群众对招考聘用工作的监督,对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纪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邀请市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组参与监督指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373(平果市林业局办公室)

      附件:平果市林业局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广西平果市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招聘公告

        

        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劳动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管员。

        二、招聘要求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

        3.能吃苦耐劳,作风踏实,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熟练掌握WORD、EXCLE等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工作或有窗口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5.年龄在 20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6月3日- 1986年6月3日之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招聘按《平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有关执行,实行聘用制,合格者与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胜任的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平政规〔2018〕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5821426。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

        2.提交材料:

        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各种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平果市人社局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行面试。

        (六)面试时间及范围

        1.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3.面试时间:待定(以市人社局办公室通知为准)

        4.面试地点:平果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经工作人员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考场。

        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体检人员,结果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果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每年对聘用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续聘或解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聘用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解聘。

        九、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条件方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776-5821426(平果市人社局办公室)

        附件:平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xls

        

      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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