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金秀县乡村振兴局招聘公告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聘请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团结协作能力;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五)熟练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

(六)文秘专业优先录用。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8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报名或者把相关材料发至我局邮箱(jxxfpb2020@vip.163.com),联系人:金梅珍,联系电话:6215568,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县政协楼(里楼)二楼(政府大院内)。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金秀金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我单位上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辞退。工资待遇按照《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金办发〔2023〕2号)执行,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为2000元/月。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参照在职在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报名表.docx

金秀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30日


广西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后勤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二层事业单位后勤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1名(新人新办法)。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水利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具体专业参照2022年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200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七)该岗位需参与应急值班值守,深入一线参与突发事故处置救援。同等条件下,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掌握现公软件技能,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传真、邮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17:00止。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及6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jrsxck@163.com,电话:0772-4278390,传真:0772-4275116。邮寄地点: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来宾市兴宾区政和路北82号)。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收到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按照面谈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最高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30人的,按实有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进入面试。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需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局党委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1〕14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宗美、罗欢,联系电话:0772-4278390。

  附件:来宾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后勤聘用报名表23.1.10.doc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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