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30人公告

  广西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2年度招聘编外人员公告(第一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成立于1972年,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集职业病防、诊、治、研、管、教、卫生应急处置为一体的甲等专科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0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规。

  (二)符合各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具备我院规定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

  二、招聘需求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2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一批)》(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4日。

  (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扫二维码报名+提交纸质简历”的方式(扫二维码报名时,也需提交纸质简历,两种方式缺一不可)。

  1.二维码报名:

  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页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纸质简历:

  请将以下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现场提交至人力资源部(不接受邮寄)。

  (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

  (2)个人简历;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及相关资质等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5)撰写论文或科研课题的,提供所写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复印件;提供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封面、项目成员有个人姓名页面、有相关审核部门盖章页面复印件;

  (6)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考核方式

  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考核和面试时间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应聘者可免专业技能考核,直接进入面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771-5307895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53002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2022年招聘岗位需求表(第一批).docx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招聘报名表.docx

  

广西工人医院(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2022年8月1日

  

2022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2年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擅长视频文案制作拍摄、H5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新闻媒体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持有C1及以上驾照有两年安全驾驶经验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4月25日-4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

  (三)面试:将在5月6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应到南宁市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31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双休。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扬,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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