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流市档案馆招聘公告

  北流市档案馆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北流市档案馆根据工作需要,为了确保档案馆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北流市档案馆编外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档案信息技术及安全管理。

  二、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年龄男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档案工作经历并已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数对应放宽年龄到36周岁至40周岁)。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熟悉电脑操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市档案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北流市档案馆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北流市档案馆秘书股(北流市委大院档案大楼一楼)。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2张;

  ⑸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⑹有过档案工作经历者还须提供工作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测试方式是使用电脑现场操作。主要测试电脑操作熟练程度,文字组织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依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档案馆张榜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成绩相同,以有过档案工作经历、计算机类专业、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档案馆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档案馆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六)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档案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市档案馆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档案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1.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2.招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档案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99559(北流市档案馆秘书股)

  监督电话:0775-6299108(北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北流市档案馆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北流市档案馆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广西财经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1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类型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在科研项目研究期间聘用并支付劳动报酬,协助科研项目负责人从事科学研究、实验技术以及科研辅助等工作的人员。科研助理不纳入学校教职工管理。

      二、招聘原则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

      (二)采取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六)本次招聘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仍处于党纪处分期内的、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6月28日,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者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扫描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成绩单扫描件等)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压缩文件包(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文件包命名请严格按照姓名+应聘岗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电子邮箱:gxcjxyrsc532@126.com。

      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仔细检查应聘材料,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对其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把关。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面试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学校批准的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信息。

      (六)聘用

      体检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根据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签订聘用合同,并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试用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

      六、聘用期限

      科研助理岗位聘用时间为一年。

      七、管理考核

      各相关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对科研助理的聘任管理承担主体责任,科研助理的具体管理实行项目(平台)主持人负责制,平台负责人或项目主持人是科研助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聘岗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要加强科研助理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对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科研助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安全。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52561(人事处);0771-3858210(科研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28493

      附件1:广西财经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

      

    广西财经学院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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