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灵川县工信和商贸局招聘启事

  灵川县工信和商贸局招聘启事

  

  灵川县工信和商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有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及煤电油运气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调度,承担全县医药、机械、石化建材、电子信息等工业行业管理及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组织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等。为推进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财务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1.会计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可以是应届毕业生,具有会计初级职称以上或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专业基础扎实,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无不良记录。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统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报名者将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lcxgxj@guilin.gov.cn,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并提供个人简历、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各1份。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6日。

  现场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南路建政街3号,电话:0773-6812131。

  (二)人员聘用

  局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局领导组织面试后确定聘用人选,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采取一年一签);聘用期间,聘用人员需按照合同期限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辞职。

  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后,大专学历、本科学历聘用人员工资分别为2100元/月、2300元/月,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按规定承担单位缴费部分。

  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放假。

  

灵川县工信和商贸局

  

2023年3月30日

  

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象山区消防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岗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在瓦窑消防站从事灭火救援,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责。本次招聘招收专职消防员,主要以驾驶员为主,持有B2证及以上大车驾驶员。

  二、招收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高中以上文凭。

  2、自愿从事消防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从事过通信岗位、有驾驶证、写作、摄影经验、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报名时应提供相关凭证)。

  4、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为20至30周岁男性。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合格。

  (一)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招聘

  1、中国党党员;

  2、本科以上学历;

  3、拥有B2及以上驾驶证;

  4、有电脑、写作、摄影、体育等特长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刑事立案审查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及电话报名方式(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

  3.报名地点:桂林市象山区瓦窑消防救援站(象山区净瓶路12号)

  4.联系电话:19178306696、13667733111

  四、工资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实行聘用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过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后工资按学历5602元(高中/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5823元(专科/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6287(本科/含五险一金、伙食费、被装)工资随工作年限递增。

  2、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的伙食和服装由单位统一安排。

  3、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工龄满一年后正常享有公休假。

  4、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5、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每年有机会参与系统组织的摄影、文书和其他相关业务培训。

  五、管理要求

  1、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实施日常的管理。

  2、遵循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两严两准”管理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执行队伍的一日生活制度,上班时应着统一制式服装,按要求整理内务。

  (一)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大队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者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伍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大队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

  6、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打卡、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打卡的;

  7、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大队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聘用者给予立即解聘。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大队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大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没有大队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大队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大队形象,或造成社会公私财产损失的。

  六、审查及体侧体能考核时间要求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桂林市象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资格审查、测试和面试。

  2、体检:审查合格人员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并及时上交体检表到桂林市象山区瓦窑消防救援站,体检费自理。

  3、审查:经考试、体检合格,大队将到所属辖区派出所进行政审。

  4、体能考核内容及时间:3000米跑、单双杠;考核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七、本次招聘事宜解释权归象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广西桂林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科员招聘启事

  桂林市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科员招聘启事

  

  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党委办公室科员,岗位条件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立场坚定,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及保密制度;

  2.中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要求211或985院校毕业;最高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国内院校毕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医院党务工作经历者或卫生类学历的优先;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服从科室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电脑操作能力,熟练运用word及excel等软件;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8月20日。凡符合招聘简章中各岗位条件者,可采取现场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应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应聘报名表”,并将电子版简历(PDF格式)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格式命名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简历内应附有相关佐证材料:1.有工作经验:身份证、学历书、进修经历、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执业证、工作期间的论文发表、科研及获奖等扫描件;2. 应届生:学历书、毕业生推荐表、职称证、执业证、成绩单、在校期间的论文发表、科研、获奖等扫描件,未附佐证材料将视为无效简历)。

  1.网上报名

  请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并将电子版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投递至我院招聘专用邮箱:glszyyrs@163.com。

  2.现场报名

  请将简历投递至我院组织人事科(桂林市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3号楼6楼,联系电话:0773—2814787),并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广西桂林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招聘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档案管理、中文、行政管理、文秘等相关专业,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办公,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纪律处分及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 8月10日,咨询电话:0773—3556839。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邮箱地址:rjk3557993@163.com,

  1.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请填写《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或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我单位根据报名审查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2023年8月16日前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五、招聘流程

  通过面试、体检,确定聘用试用期人选。面试时间由我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并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3、报名登记表(一份)。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我单位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报告,体检未通过则按面试得分高低顺序递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标准执行。

  七、录取和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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