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玉林市第三高级中学等14所学校招聘125名教师公告

  2023年第三高级中学等14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县中学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25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教师125名,其中招聘城区学校高中、中职教师20名,城区学校初中教师58名,乡镇中学初中教师47名(详见附件1-3)。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期间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并且该学历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岗位的专业目录参照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尚未取得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学科的;

  9.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现役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9:00-12:30

  2.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书(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

  (4)书;

  (5)个人所获得的各种证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编办、教育和招聘单位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如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达1∶3而确需开考的,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本次招聘城区学校高中、中职教师岗位采取测评+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城区学校初中教师和乡镇学校初中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1.测评(城区学校高中、中职教师岗位)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未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达1:8时,该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8时,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50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群);

  (5)其他要求:参加考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6)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增设笔试岗位的,城区学校高中教师岗位根据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城区学校初中教师和乡镇学校初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报考岗位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等能力;

  (4)面试范围:相应学科学段;

  (5)注意事项:试讲采用传统模式,不得使用课件等现代化辅助教具。除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考生可自备哨子、球类、简便乐器、画板等教具外,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教材、教案(或教学设计)等物品进入考场。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人选。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及招聘群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据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约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再以优秀毕业生、中员、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签约人选,如再不能区分,另增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二)考察

  考察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聘用前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聘用的招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5-8222648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32970 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城区学校公开招聘高中、职校教师计划表.xls

  2.城区学校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xls

  3.乡镇学校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xls

  4.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docx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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