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浦北县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109人实施方案
2021年浦北县赴高校现场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实施方案
为了解决我县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完成高中、幼儿园教育普及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相关精神,2021年浦北县计划赴高校现场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10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2022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幼儿园、小学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022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的,其中专业审核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9.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方式采用试教和答辩的方式。
三、招聘时间及岗位
本次招聘教师分专场进行,每个专场的招聘时间及岗位由我县与高校商定公布,招满为止(时间计划见附件1)。
四、招聘流程
参加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毕业生推荐表可在考核结束前提供)。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的对象、时间等将由各相关高校根据疫情和报名人数的情况与我县商定(附件1)。有意向应聘浦北县教师岗位的毕业生请注意学校的招聘信息。各高校专场毕业生的报名事宜由高校就业处组织进行线上报名,考试安排顺序在考前2天由高校公布给考生,考生按照公布的顺序和地点进行考试。
招聘流程:招聘单位公布岗位→高校毕业生提交报名表→招聘单位进行信息收集、归类→发布考试顺序、地点→现场资格审查→考生依次有序进行考试→公布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名单→双方签定三方协议→体检、考核→聘用上岗。
五、考核、体检
经考试程序后,被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核、体检工作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浦北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浦北县委编委会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教师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岗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招聘,幼儿园岗位使用教师聘用控制数进行招聘,用人单位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名册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联系方式
1.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77-8318016;联系人:容传柏。
2.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77-8212919,联系人:张梁敏。
3.监督电话:0777-8212919。
附件2:2021年浦北县高校现场招聘县直学校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浦北县高校现场招聘县直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021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司法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个人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无酗酒、等不良嗜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能快速、准确地进行计算机文字录入,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和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通〔2020〕10号)执行。月薪为3660元,其中:基本工资2562元,绩效工资1098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2.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止。
2.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4)个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截图;
(5)其他(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获奖证明等)。
3.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到青秀区法院网站http://qxqfy.chinacourt.gov.cn/下载),连同报名材料电子版一并发到青秀区法院部邮箱qxqfyzzb@163.com),笔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本单位可从中择优甄选进入笔试。通过笔试的,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听打情况(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语音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以内容的完整度、汉字数量的准确度进行计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情况,由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统一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我院工作。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凡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故意隐瞒不良记录的,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因招聘工作需要,单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其他辅助佐证材料的,应聘者应予配合。
2.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未按照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等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计划。
4.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青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号 邮编:530029
电子邮箱:qxqfyzgk@163.com
联系电话:0771-5679509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5日
2021年广西南宁师范大学招聘公告
南宁师范大学2021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师范大学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中国面向东盟十国国际大通道、西南出海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这里满城皆绿、四季常青,被誉为中国绿城。
南宁师范大学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 百校工程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国家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三方评估组委托的学校,广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广西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的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就坐落在南宁的绿地青山之间,占地面积共3307.74亩。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普通本科专业7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未覆盖的二级学科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拥有应用数学、测绘地理院士工作站2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广西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等。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高校思想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是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全区高校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自治区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3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8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8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自治区一流本科课程45门,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5项、一等奖26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正门口天龙湾酒店一楼大堂。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亮码出行制度,报名全程请佩戴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身份证、学历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员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科研及获奖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附件6要求进行装订)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5.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本人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及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缴费
1.资格审查。我校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初审结果在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相关证件参加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考生自备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缴费。我校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0〕269 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每科50元。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还考试费用。
4.现场确认、缴费的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因个人原因不能按照我校公告所指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的将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表中要求具有副高职称的岗位可免试直接进入考核,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学校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潜在能力。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测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并在南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nnnu.edu.cn)发布调整公告。
专任教师及思政教师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结束后,我校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其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为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业道德规范、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笔试结束后,我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选。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宁师范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内另行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考试总分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四)考核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为考核人选。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批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我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五)体检
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拟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在广西人才网及学校主页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908523。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老师、吴老师,0771-3908854。
附件1: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南宁师范大学
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及时补充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隆安县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考试招聘51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所需条件的人员。隆安县各乡镇卫生院中属于2010年以后参加过渡考试、竞聘上岗、公开招聘新进的人员(即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办法管理的人员)须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查看《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下载并填写《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粘贴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报名材料经现场资格审验确认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11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隆安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室(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403号)。
4.报名及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持“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报名,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名人员报名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工作人员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场提出是否通过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的,应对报考者说明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为资格审查时间。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6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6月2日至2003年6月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毕业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6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经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和隆安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区域内公布。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降低开考比例意见报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公布后,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疫情防控要求详见考生《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南宁市隆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ax.gov.cn)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交隆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招聘考试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四)联系方式:
1.有关岗位条件、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0771-6529350。
2.监督电话:0771-6522245、0771-6522631。
隆安县卫生健康局
隆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1: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1.05.11.xls
附件2:2021年隆安县乡镇卫生院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pdf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