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33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港航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本中心直属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将本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直属各航道养护中心
自治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差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养护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辖区航道除军用航标和渔业航标以外的航标设置和维护工作;承担辖区养护航道的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承担辖区船闸运行的具体协调调度工作。
自治区南宁航道养护中心:南宁市江南区乐村路1号,0771-4823287。
自治区柳州航道养护中心:柳州市潭中西路2号,0772-3718564。
自治区桂林航道养护中心:桂林市秀峰区中安路8号,0773-3679736。
自治区梧州航道养护中心: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7号,0774-3109661。
(二)直属各船舶检验中心
自治区南宁、柳州、梧州、贵港、北海船舶检验中心,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实施管辖区域内的船舶及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检验工作,负责辖区渔船法定检验行业指导工作。
自治区南宁船舶检验中心:南宁市淡村路3-1号,0771-4834550。
自治区柳州船舶检验中心:柳州市弯塘路12号,0772-2802038、2834702。
自治区梧州船舶检验中心:梧州市长洲区龙海一路2号,0774-2832432、2836018。
自治区贵港船舶检验中心:贵港市港北区北苑街782号,0775-4206061。
自治区北海船舶检验中心:北海市海城区鸿正路10号,0779-3153719。
(三)直属各引航站
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防城港、北海引航站,是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的相当副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外国籍船舶及申请引航的中国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自治区北部湾港钦州引航站:钦州港融和大街20号(钦州港行政商务中心区大榄坪大街和友谊大道交汇处),0777-3888609。
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防城港市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中环花园对面),0770-6109801、6109826。
自治区北部湾港北海引航站: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14号,0779-3922381。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33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30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7.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分为具体专业(如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等)、专业大类(如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等)、专业不限三种。其中,设具体专业的岗位,只能在该岗位明确的专业中选择报考;设专业大类的岗位,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相应的专业大类中选择专业报考。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招聘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https://www.gxghj.cn)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0日08:00至2023年8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按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所需证明材料,提交报考申请。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面貌、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原件报名。
(3)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书面说明,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
(4)岗位要求具有中员(含预备党员)面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现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及后续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无法联系报考人员本人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职称、面貌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31日08:00至8月9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段内,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应的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网上缴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10日18:00前,在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每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笔试前2天可开始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三)考试及考核
除要求高级职称岗位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要求相当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面试的岗位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改为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按照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需招聘的岗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2)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时间以发布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公告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根据同一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布。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并公布于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后,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3.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直接考核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确定考核人员。
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综合成绩以及直接面试的岗位分数相同时,同分人员同时进入考核,由用人单位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其中,直接考核岗位严格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并择优录用。具体考核形式、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3)考核形式: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原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①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②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
⑤发现考生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⑥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⑦不服从工作安排;
⑧因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拒不配合考核,导致考核工作无法完成的;
⑨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1:1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前述考核人选的确定方法等额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若无递补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分别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3.一经聘用,因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一经聘用,应聘人员未按照用人单位出具的《报到通知书》载明的报到时间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5.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34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人事处解释。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640。
2023年7月28日
附件:广西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汇总-挂网终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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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23年广西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特检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省级综合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总部位于南宁市,有24个内设部门。现有在职员工853人,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14人,正高级职称7人、副高级职称116人、中级职称334人。全院下设柳州、桂林等12个市级分院,建设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盟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等高端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拥有包括世界顶尖水平在内的各类专业检验检测装备4200余台套,形成了生物质能源洁净燃烧、埋地管道不开挖检测、数字射线检测、失效分析等多项国内领先高新核心检验检测技术;在特种设备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方面获得了多项成果;检验检测业务拓展至区外、东盟国家以及欧美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
广西特检院按照立足南宁、服务广西、面向全国、走向东盟的定位,发挥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技术优势,打造核心技术品牌,以客户需求为宗旨,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服务检验检测市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注:年龄需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0月30日(含)至2005年10月30日(含)期间出生;学历、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必须在2023年10月30日(含)前取得)。专业设置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11.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
12.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特检院网站(www.gxtjy.org)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核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材料、电话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5日17:00期间到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及本人签字扫描件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tjy610@163.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广西特检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按顺序编号并命名(如:1-报名表,2-身份证)。材料不全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需提交材料有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我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核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引进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 考核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内容
主要考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岗位匹配度和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3.考核方式
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听取所在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由广西特检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由广西特检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后组织体检。
2.对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相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五)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特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3.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30325、0771-5319299。
(三)招聘联系人:成兴,联系电话:0771-531668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