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南宁市上林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上林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上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上林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辅警20人,主要岗位为部分基层派出所、业务所队室,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6)。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4日至2005年8月4日期间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同等条件下中员、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7、有特长的政审合格后可降低条件破格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及《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与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⑥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⑧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⑩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考警务辅助人员

  ①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我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②曾被我局或南宁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辅警,不得报考;

  ③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我局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上林县公安局辅警岗位;

  ④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不得报考;

  ⑤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的,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9:00至8月11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PC端在互联网上搜索南宁市公安局官网,进入南宁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网址:https://auth.gaj.nanning.gov.cn:35443/)。手机端请扫描公告结尾二维码进入辅警招聘栏目,或关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服务——南宁辅警招聘。

  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我局在职在岗辅(协)警报名。

  3.曾被南宁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辅警,不得报名。

  4.上林县公安局辅警离职后重新参加报名,须提交原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有工作履历的人员报考辅警岗位,须提交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四、考试及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上林警事”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sljs110)、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在微信公众号平台或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查询考试安排,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在各项考试、测试之前,先对考生进行检录。考生在笔试前要把网上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纸质版交检录组审核。检录合格后发准考证。

  (一)笔试内容

  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练习题详见附件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测试项目: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三)面试

  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一年内有效,如所报考岗位出现缺额,用人单位可在本单位面试合格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由县公安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公安局对其进行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我局通过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上林警事”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sljs110)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林县公安局辅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上公函[2019]32号)相关规定执行,即:月工资保障为3745.3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担任辅警职务的享受职务补贴(100-3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5221089。

  (二)我局将建立“考生报名群”,请考生保持密切联系和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附件:1.笔试练习题

  2.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

  3.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

  4.南宁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5.下载个人信用报告步骤

  6.职位计划表

  下载附件:附件

  

上林县公安局

  

2023年8月4日

  

2023年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创办于1965年,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是目前全国仅有的3所开展质量技术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之一。目前校址在南宁市龙亭路8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0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6.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dglj.gxzf.gov.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http://zlgc.nnxy.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 - 2023年11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平台(网址:https://gxzlgc.gkzpfw.com)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并在确认报名前在线签署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1.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有关知识、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基础知识等,分值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5)个别职位因报名人数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范围。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考核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考核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统一组织,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962。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0771-5900886(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二)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质量技术工程学校

  

  

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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