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宁明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宁明县融媒体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启事

  

  宁明县融媒体中心为宁明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委宣传部代管。为加强宁明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记者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记者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2.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新闻采编、制作实际操作能力和工作实践经验者优先;3.新闻传播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教育学类等专业(如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的不限专业);4.热爱新闻事业,年龄35周岁以下。以上岗位工作地点:宁明县城中镇江滨大道北路68号,宁明县融媒体中心。

  三、报名时间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11月9日止。

  四、报名方式 电子简历投递:nmxrmtzx@163.com应聘资料包括: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所报送应聘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敬请谅解。

  五、聘用程序本中心将根据个人应聘资料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并邀请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组在本中心进行面试(具体另行通知),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政审、体检合格,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后待遇一经聘用,参照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统一办理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待遇如下:月工资2500元/月+代缴保险1000元/月(以县保险部门核定数额为准,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稿费。

  联系人:黎日坚 18978116661 联系电话:0771-8620347电子信箱:nmxrmtzx@163.com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江滨大道北路68号(宁明县政府大院内)邮政编码:532500

  

宁明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10月09日

  附件:宁明县融媒体中心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委部招聘简章

      

      天等县委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天等县委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等县委部办公室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技术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素质;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填写《天等县委部招聘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tdtz3521213@126.com,联系电话:3521213。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电子版后请于10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县委部邮箱或将纸质版报送到部办公室(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路09号县委楼3楼)提供给相关人员审查,2日内办公室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四)面试:由县委部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由县委部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府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部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3.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工资为24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费用)

      (二)社会保障: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单位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天等县委部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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