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马山县应急管理局补充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4人公告

  

2020年马山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马山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4名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

  
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韦*同志兼任,成员从办公室、危化监管和火灾防治及调查统计股、应急联动中心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面试、体能测试和考核政审小组。

  
三、信息发布

  
通过张贴通告方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四、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报考岗位及名额

  
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4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4.初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以后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6.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和免于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及在县内其他单位外聘人员;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队伍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12月14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马山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白山镇银峰大道213号粮食局大楼四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等相关证件。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马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马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在《马山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加盖县应急管理局公章。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体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占60分,面试占40分,总分值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

  
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另制定方案。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体能测试标准和评分另制定方案

  
七、政审考核

  
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前4名列为政审考核对象,报人社局同意后,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政审考核主要包括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政审另制定方案。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从政审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标准。

  
2.体检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安排在马山县人民医院或马山县中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

  
九、缺额递补

  
本次专项招聘中,如遇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报人社局同意后,按照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合同签订和待遇

  
(一)公示

  
经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从面试和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选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是否续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需续聘的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表现择优续聘,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应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有关手续。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待遇及保障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县财政缴纳,个人部分由自己缴纳。

  
十一 、聘用人员的管理

  
(一)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二)聘用人员上岗前,聘用单位应组织其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三)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人事档案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管理。

  
十二、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经查实考生在报名、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

  
马山县公开招聘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xls

  


马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

  

广西南宁马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马山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马山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专业森林消防员岗位1名

  
三、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中专及以上同等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5)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识会计业务方面知识的优先。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30日以后至2002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7)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及在县内其他单位外聘人员;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队伍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30日-2月14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马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马山县公开招聘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面试内容一是岗位适应测试,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匹配的相关能力;二是沟通能力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面试结束当场公布结果。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及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和待遇

  
经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从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选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县财政缴纳,个人部分由自己缴纳。

  
联系电话:0771-6822141(县应急管理局)

  
监督电话:0771-6826088(县人社局)

  
附件:马山县公开招聘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xls

  


马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广西南宁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马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书记员岗位1名,新闻宣传岗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岗位职责:从事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及法院内部其它相关工作。

  

(二)新闻宣传岗位职责:从事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书记员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专业不限;新闻宣传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字功底扎实,新闻传播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优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本人及父母、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及父母、配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7.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原则;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三)择优录用原则。

  

四、聘用人员身份、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属马山县聘用制人员,归属马山县人民法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三年一聘;

  

(三)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1700元/月;书记员岗位补贴不低于400元/月,新闻宣传岗位补贴不低于900元/月,岗位补贴随工龄动态调整;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资30元。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予以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县财政负担,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安排出差的可享受和在编人员同样的差旅补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自行登录电子邮箱msfyzgkdh@126.com(密码msfyzgkdh6805326)下载“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msfywei@126.com,经资格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于2021年4月30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于2021年4月30日前到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填写“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确认。

  

(二)资格审查

  

由马山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考试。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本院组织的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报考书记员岗位的参加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报考新闻宣传岗位的参加办公软件操作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根据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本院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院党组根据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马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771-6805326

  

地址:广西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289号

  

马山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1日

  

附件:马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西南宁马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马山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我县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马山县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岗位及名额

   专业森林消防员岗位1名

   三、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森林消防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中专及以上同等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5)熟悉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熟识会计业务方面知识的优先。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30日以后至2002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7)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及在县内其他单位外聘人员;其他不宜进入森林消防队伍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30日-2月14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马山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学历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经现场审核,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马山县公开招聘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面试内容一是岗位适应测试,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匹配的相关能力;二是沟通能力以及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面试结束当场公布结果。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核及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及聘用和待遇

   经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从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人选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由县财政缴纳,个人部分由自己缴纳。

   联系电话:0771-6822141(县应急管理局)

   监督电话:0771-6826088(县人社局)

广西南宁马山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马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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