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招聘60人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决定2019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中医药大学是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建高校。学校有仙葫、明秀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01.99亩,总建筑面积81.82万平方米,是一所环境幽雅,具有鲜明中国传统文化、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的园林式现代化学校。学校设14个学院,3个直属公共教学部,有本科专业25个,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学校是博士授权点单位,有博士授权点学科1个,博士授权点建设学科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43个;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培育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9个。学校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地方附属医院,1所附设中医学校,1家校办制药厂,1所独立学院,有重阳城老年公寓等一批在全国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学研基地和教学实践基地。学校以中医药、壮瑶医药研究为重点,加强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拥有一批国家临床药理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自治区金源单位、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校地校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等。学校始终秉承“弘毅自强,传承创新”的校训精神,不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办学水平,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走向世界,力争建设成为以中医中药学科为主体,医、理、工、管兼容,产学研结合突出、民族医药特色鲜明、人文精神高贵的国内知名、区域一流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成为培养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及其他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壮瑶等民族医药科研创新及其文化传播中心,成为促进区域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岗位要求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节点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xtcm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gxtcmu.edu.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3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合德楼308室人事处。

  
3.应聘者报名时仅限报1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汇总表》原件(登记表需贴上1寸彩色照片1张,手写签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毕业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

  
(4)自行制作本人简历1份(已婚者写明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

  
(5)岗位有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要求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验证明,待业的提供在相关行业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4.报名缴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名考生50元,在进行报名时现场缴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退回费用。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时当场审查。

  
2.资格审查结果:现场资格审查时现场通知应聘者。

  
(三)考试

  
应聘者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所有岗位的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

  
1.笔试的安排和要求:

  
笔试在2019年12月下旬举行,具体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和地点将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挂网通知。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不少于1:3比例组织考试,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列或取消招聘,并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大学官网(http://www.gxtcmu.edu.cn/)发布调整公告,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管理服务基本理论和岗位基本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2个小时。若有岗位所有考生的成绩均达不到60分,本岗位不再开展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岗位直接取消。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高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员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结构化面试名单将在当天在学校官网公布。

  
(3)结构化面试安排和要求:

  
结构化面试安排在2019年1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挂网通知。

  
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自我认知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仪表举止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人。

  
(4)考试总分和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总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五)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所有岗位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2.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体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被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体检

  
确定考核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学校组织考核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出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根据考核及体检情况,经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中医药大学大学官网发布。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发现有弄虚作假、师德师风不良、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问题的,直接解除聘用关系。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入职后,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岗位调剂安排。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111494。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管老师、梁老师,0771-3134653。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实名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9年12月4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满足今年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2019年度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12月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9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现场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下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0804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28号)精神,本次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8楼0804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面试考试

  
(一)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其取得资格证书高者优先,若取得资格证书相同根据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学历等考虑进入招聘考察,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26589 监督电话:0771-5826658

  
附件:1.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广西梧州市中医医院直接面试招聘8人公告

  

梧州市中医医院2019年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梧州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直接面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直接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临床医师岗位8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学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及甲等医院临床工作经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三)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证件材料与原件必须相符,应聘者的证件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一)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接受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

  
2.地点:梧州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社区楼6楼)。

  
3.联系电话:0774-2034286

  
4.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8:00前。

  
(三)报名手续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执业、执业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所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的组织和实施:由梧州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

  
(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如有应聘者未能到达参加面试,作自愿放弃面试处理,面试将不再递补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达不到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工作由梧州市中医医院负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看档案、调查了解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四)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五)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人员聘用

  
聘用及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规定,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招录人员必须有试用期。硕士研究生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月8日为界;

  
2、年龄要求: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7日。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至1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3号)办公楼3楼301室

  
联系电话:0773-282358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报考人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即公共面试的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人事教育科:0773-2823583。

  
相关网站: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附件:1.《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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