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了满足今年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具备2019年度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9年12月9日为计算基数。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9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现场报名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下载)到现场进行报名。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0804号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128号)精神,本次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准考证领取及时间

  
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8楼0804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面试考试

  
(一)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青秀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察

  
青秀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其取得资格证书高者优先,若取得资格证书相同根据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学历等考虑进入招聘考察,送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失信行为、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小组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青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人事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yaowe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青秀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审批表》,经青秀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26589 监督电话:0771-5826658

  
附件:1.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南宁市青秀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 诚信承诺书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

  

  

2019年广西百色平果县乡村教师专项招聘10人公告

  

平果县2019年度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为鼓励引导支持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切实解决我县艰苦边远村校、教学点英语、音乐、美术等紧缺科目专业教师严重短缺和招聘难的问题。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专项招聘计划10个岗位,共招聘10名教师,全部使用基本编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平果县2019年度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计划生育条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条件(详见附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25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4.平果县户籍。

  
5.热爱基层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具备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为1978年12月25日至2001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服务年限。

  
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依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和计划报送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百色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百色人才网 (http://bs.gxrc.com/)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 12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其他时间段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平果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5831042。

  
4.报名办法。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户口簿、2张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和聘用结果的,所有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

  
(2)报名必须本人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现场报名时要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反馈考生说明情况。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待定。

  
(2)地点:平果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5831042。

  
2.面试时间:待定。

  
3.面试地点:平果县第五小学。

  
4.面试范围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5.面试的命题方式及内容:本次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面试分值为100分。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7.面试的组织与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工作方案报百色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派员全程参与,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进行面试时,要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面试评委要求县外评委不得少于30%。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五)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加试说课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实施体检和考核。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逾期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再考核。对于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加试说课方式确定体检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考核时间:待定。

  
(六)公示。

  
将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查核实。

  
(七)审批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并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员。

  
五、工作纪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专项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专项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在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五)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凡涉及本次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乡村教师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由平果县教育局、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平果县教育局人事股0776-5831402。

  
监督举报电话:平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76-5887880。

  
附件:平果县2019年度乡村教师专项招聘计划表.xls

  


平 果 县 教 育 局

  


平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

  

2019年广西百色田阳县机关单位选调20人公告

  

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县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职数:乡镇机关综合职位,20名。

  

  具体职位信息详见《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全区(除田阳县)行政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经全区统一考试录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且工作满2年以上)。

  

  (二)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8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8日后出生);

  

  6.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条件的;

  

  2.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的试用期、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以2019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职位表》查询选调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1日。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名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并选择是否服从岗位调剂。

  

  2.通讯地址:广西田阳县田州镇解放中路42-5号田阳县委组织部公务一股;联系人:梁东胜;联系电话:0776-3210993;电子邮箱:tygwyg3210993@163.com;邮编:533600。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田阳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身份证、学历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近期7寸全身生活照1张;

  

  ④如本人有获奖材料、发表在书刊报纸的文章、稿件请一并提供。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阶段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打印,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于11月21日前邮寄至田阳县委组织部公务一股,或扫描发送至tygwyg3210993@163.com。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调。采取邮寄报名方式的,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1月21日尚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不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组织考察

  

  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素质、业务能力、职位适应度,重点考察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当场核验。未接到考察通知的视为未列入考察人选名单,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人员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岗位匹配度和考察情况,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核情况以及工作的需要,考核组对选调对象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意见,提出拟选调人选方案,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干部人事调配小组会议审定,然后按规定办理商调手续。为确保选调质量,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选调工作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田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严禁循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凡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田阳县。

  

  附件:

  

  1.田阳县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田阳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田阳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8日

  

  

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事业单位招聘264人公告

  2019年广西北海合浦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264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6日,笔试时间:2020年2月22日,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笔试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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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2019年12月29日-2020年1月6

  

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县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6日至2001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放宽的年龄范围均在招聘计划表中明确,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面试】岗位)》(以下简称附件1)和《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以下简称附件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在2019年12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6.合浦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在2019年12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②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合浦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报考县城所在地之外的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①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②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③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④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5.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免笔试直接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笔试+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2.【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2月26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附件1、附件2。

  
报考人员对附件1、附件2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联系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部门将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6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9日8:30至2020年1月9日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2.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部门通知后,可于2020年1月16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0年1月16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报名费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无需打印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2月17日8:30—2020年2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公共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分为综合类和医疗卫生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疗卫生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对应知应会医学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理解和应用能力。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人员依据报考附件1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附件1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3月23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面试资格审查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不受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30以上的,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相应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进行附加测试,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

  
招聘主管部门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招聘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户主及报考人的页面);6.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和附件1或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多次招聘且经降低资格条件,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比全县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高出10%以上(不含10%)的。

  
没有入围面试人选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岗位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1.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递补人选面试成绩并列,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部门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聘用。受聘人员入职后,按照附件1或附件2中的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单位岗位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县招聘主管部门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为了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组成考试领导机构。监督电话:0779-7218806。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bh.gxrc.com/)查阅。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合浦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0779-7270366、7270166

  附件:1.附件1: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面试).xls

  
2.附件2:2019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直接面试).xls

  
3.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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