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社科联招聘2人公告

  

自治区社科联招聘部分聘用人员公告

  
因自治区社科联相关部门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科普部1人

  
招聘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社会科学类专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有网络新媒体运营经验以及较强的文字功底;

  
4.能够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在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招聘。

  
(二)机关党委(人事处)1人

  
招聘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能够掌握基本的办公软件;

  
4.有一定的沟通协调与文字表达能力;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招聘。

  
二、以上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三)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zzqsklrsc2020@163.com

  
四、招聘程序

  
1.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12日网上报名,请将求职登记表、学位学历、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邮箱:zzqsklrsc2020@163.com。

  
2.社科联对报名材料初步筛选后进行面试,面试当天提供材料原件,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需现场加试笔试,撰写文章1篇,后进行面试。

  
4.初步确定人选,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

  
五、所需材料

  
(一)填写求职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五)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佐证材料等。

  
六、待遇

  
按照自治区社科联聘用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自治区社科联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771-5874402,5874423。

  
附件:求职登记表.docx

  


自治区社科联人事处

  


2020年9月2日

  

广西社科联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社科联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自治区社科联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已取得相应岗位学历书,具备较好的相关专业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在读学生;3.现役军人;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办公室信息技术岗1人

  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计算机(信息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有信息技术相关工作经验,中员。

  (二)办公室财务管理岗1人

  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有财会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将求职登记表,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sklzp@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须设置为2023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4月14日。

  3.初审工作。自治区社科联负责初审筛选,初审筛选后通知报名人员考试时间。考试当天须提供材料原件: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复印件各一份;

  4.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5.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佐证材料等。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

  (三)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情况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待遇按照自治区社科联编外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自治区社科联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未定事宜,由自治区社科联研究确定。

  (二)本公告由自治区社科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5874423

  监督电话:0771-5874402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自治区社科联人事处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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