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招聘公告

  

2020年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壮大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城区领导同意,2020年我局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江南区水利局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2020年江南区水利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工作认真、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

  
4.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5.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持有C1以上驾驶证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与原工作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编外聘用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邮寄的形式。江南区水利局对邮寄及报送过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网上报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扫描)、毕业证(原件进行扫描)、学位证(原件进行扫描)、户口簿(或南宁市居住证明)(原件进行扫描),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生活照各一张,发送至邮箱:nnjnslj@126.com,咨询电话:0771-4977145。

  
3.邮寄报名: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6楼613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水利局),陆海华收,联系电话:4977145。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5.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局将会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前我局将会对提交审核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面试人员须携带提交的审核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公示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实务操作等。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江南区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由江南区水利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江南区外聘人员一类岗位标准执行,约4400元/月,包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附件:1.2020年江南水利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2.2020年江南水利局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中国党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组织纪律及保密意识。

  (二)中员优先。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以后出生)。

  (五)学历: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广告/语言类专业优先。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备摄影、长图制作、视频剪辑等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记录的;

  2.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时间:9月23日-9月30日。

  (二)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附近期免冠照片),发至邮箱:xnqjiwei@163.com,邮件名为报考外聘人员+姓名。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在正式刊物发表过新闻或作品的,请提供有关证明。

  (三)面试:将在10月9日前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体检:按照面试考核情况及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用工形式:录用人员与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兴宁区政府部门工作。

  三、聘期

  聘期两年。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可续聘,续聘实行两年一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

  (二)工作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机关。

  (三)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报名咨询电话

  联系人:黎承麟,联系电话:0771-3290287。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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