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忻城县乡镇卫生院招聘54人公告

  

忻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发改委、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5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招聘岗位年龄要求18~35周岁的岗位(1985年4月22日~2002年4月22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要求18~40周岁的岗位 (1980年4月22日~2002年4月22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条件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忻城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医改过渡、基层公招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4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2020年4月22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原则上,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忻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者需填写《忻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到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宣传教育股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现场报名时出现人群聚集拥挤,确保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电话预约报名时间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报名,预约电话:0772—5528810。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5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宣传教育股。

  
报名时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对于直接面试的岗位,如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3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30人,增设筛选程序。(1)同一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30人但小于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30人进入面试环节。(2)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报考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测验内容为所报岗位涉及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按知识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0人入围面试,知识测验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各占50%,总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印制,由各招聘单位(乡镇卫生院)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由招聘单位发给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本人自行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场参加考试。

  
3. 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3日后,考生可到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各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商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后公布。

  
5. 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6. 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 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开考试(笔试)岗位的考生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于报考同一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或招聘单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4.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6.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

  
7.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考生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8.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9.本次招聘笔试(含照顾加分)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相同岗位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并列时,面试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并安排考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招聘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二)考核。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

  
五、审批和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及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在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各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通过后,县人社局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用编人员录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新招聘人员聘用合同及服务年限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忻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忻城县卫生健康局人教股:0772-5528810

  
附件1:忻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计划表20200422.xls

  
附件2:忻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20200422.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00422.xls

  


忻城县卫生健康局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2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男性1名(编外)。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专业不限(文秘、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7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资格证、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方式和地点:

  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至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箱:xcxwgl@vip.163.com

  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复印件交到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57号(原疾控中心)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205)现场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邮箱:xcxwgl@vip.163.com

  联系人:蓝潘媛; 联系电话:0772-5511024。

  5.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等综合能力。

  六、聘用

  通过面试、考核、体检(应聘人员提供近期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费用自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待遇

  (一)招聘人员待遇: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月,出差按规定补助,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正常发放工资。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忻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3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应聘条件:

  
1.作风优良、政治可靠,无违法犯罪前科、无参加非法团体经历并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广西来宾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简章

  
2.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与聘用岗位匹配相关知识,熟悉电脑操作、办公室业务相关知识,中文、统计、计算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20—4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日—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底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点: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114号忻城县住建局院内)

  
联系人:蓝工 电话:18077279170。

  
(二)面试方式、内容、时间、地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聘用岗位的匹配性等相关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公布。考核由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公示、岗前培训、聘用及待遇

  
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从面试、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1年,聘用期间按全县财政供养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为1450元,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列入县财政预算。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优先再聘用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日

  

广西来宾忻城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249人公告

  

忻城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一)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经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忻城县2020年度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2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广西来宾忻城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249人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日~2002年4月3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2020年度忻城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4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2020年度忻城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班时间。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来宾人才网下载《2020年度忻城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然后扫描《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打包发送到邮箱sb033@126.com。扫描的材料必须清晰。网上报名的考生,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后,考生必须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来电向招聘单位报告报名材料发送情况。不来电报告,造成错过报名时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报告电话:0772-5515033。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4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2020年度忻城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教师资格证(注: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4日。网上报名的考生,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为避免现场报名时出现人群聚集拥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现场报名的考生必须电话预约报名时间后方可到现场提交材料报名,预约电话:0772—5515033。

  
考生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但为确保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公平、公正,因此,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会同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和异地考官7人组成,其中面试考场本地考官为3名,异地考官为4名,异地考官从其他县(市、区)选派。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由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忻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再次组织补充招聘。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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