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3人简章

  

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二)

  

  为了进一步充实柳北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柳北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北政规〔2023〕2号)、《关于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合理流动问题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柳人社纪要〔2023〕8号)精神,结合柳北区实际情况开展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具体工作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3个,合计招聘3人。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二)》(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过定向招聘或降低招聘条件聘用,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

在2023年10月23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 年10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形式与时间

1.报名形式:网络报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8:00-11月1日18:00,报考人员自行投递电子版材料至报名邮箱(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二)》(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称和执业证资格书等。以上材料的扫描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 1:3 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可按照实际报考人数申请开考。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城区一个岗位,对于重复报考本城区岗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发现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后10天内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书》将通过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2.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应持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候考室签到,等待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报考人员抽签。

3.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和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区域公告栏和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本次招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考核

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根据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

4.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六)体检

1.体检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组织。体检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考人员对本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柳北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柳北区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4.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

单位提出申请,报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   

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柳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日期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无法按要求取得毕业证、等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拟聘用人员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2023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拟聘用人员因怀孕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本简章由柳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2500190

2.监督电话:0772-2802642

  附件1: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二)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度柳州市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二)报名表.xls
附件3:2022年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

  

柳北区卫生健康局 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2023年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65人公告

  

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公告(第六轮)

  

  为及时补充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因扩大招生、学科教师退休或辞职(调离)出现的空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振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65名紧缺专任学科教师(其中事业编制5名、聘用教师控制数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事业编制)》(附件1)、《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2)和《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3)。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3年毕业或202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如下:

  (一)2023年毕业或2022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四)具备相应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7:00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步,将《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4)及对应报名材料,按照对应序号编号排列整理,合并成1份电子件(pdf格式,A4纸规格)【电子件命名为:毕业时间+姓名+应聘学校及岗位。如:2023年毕业+张三+应聘学校及岗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5)。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2.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书、书;

  (3)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面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职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专业学科专家组成。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1.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考场。

  (四)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择优签订就业协议。

  (五)面试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各方面独立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取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单项面试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确定签约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已达到签约条件人选毁约或者放弃,可由下一名递补。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包括性侵违法犯罪和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等信息查询,一旦核实,将不予录用。

  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教育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可由下一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梧州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梧州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件:1.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事业编制).pdf

  2.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pdf

  3.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第六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聘用教师控制数).pdf

  4.2023年梧州市教育局直管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5.网络报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第六轮).pdf

  

梧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5日

  

报名二维码

  

  

2023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引进人才35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公告

  

  为加强兴宾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区卫健系统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紧缺急需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和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时仍与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未满提前辞职的、辞职未满1年的。

  (七)其他说明

  1.使用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引进人才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1030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1030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或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岗位聘用,按照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来宾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45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中级职称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三)引进人才可享受为期36个月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正高职称人才1800元/月,副高职称人才1300/月,中级职称人才800元/月,从进入医院工作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核对是否符合兴宾区人才引进政策)

  (四)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参照《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服务办法(试行)》、《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办法》给予优先优惠措施保障。

  (五)不符合享受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条件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直接到报考相应单位岗位的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先电话联系报考招聘用人单位后再邮寄。报考者下载《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紧缺急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审查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聘用人员控制数,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各招聘用人单位11月30日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邮寄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后2日内资格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考生;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选。本次引进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确定面试人员。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条件且符合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4人(含24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考生人数超过24人(不含24人),则需增加笔试环节,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得分情况,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拟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并按有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公布,各招聘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体检和考核人员。

  1.体检由各招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工作,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时间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列入拟引进人员名单,名单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引进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1.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用人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签订合同。各招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有关事项

  (一)在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办公室、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韦玲玉,咨询电话:0772-4778220;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宾城路66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韦海琦,咨询电话:0772-4213733;地址:来宾市北二路35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麦桂玉,咨询电话:0772-6689361;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邮编:546102。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10.27.xls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卫建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10.27.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9人公告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9人。其中:综合类11个岗位11人;教育类5个岗位10人;卫生类4个岗位8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结构化面试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必须携带各种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至2023年11月4日12:00。

  比选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双选会招聘面试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2162 (凤山县委组织部)

  0778—6811973 (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1027.xls

  2.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27.xls

  3.个人承诺书2023.10.27.doc

  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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