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市南丹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45人公告

  

南丹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轮)

  

  为加快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推动南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河池市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修订)》(河办发〔2019〕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第二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本次计划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4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南丹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第二轮)》(附件1)。

  )其他高层次人才岗位。除附件1岗位以外,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不限定所学专业,凡是愿意到南丹县工作的均可报名参加招聘,招聘职位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3日至2005年9

  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7.持有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23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8.取得相应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23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9.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高校学生(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步骤

  (一)招聘方式

  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高校、人社、教育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组织招聘单位到全国部分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

  (二)招聘时间

  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考生可结合实际参加我县于2023年9月23日在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举办的现场招聘会。其余招聘场次时间、地点安排以我县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场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信息。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考生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南丹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实践经历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书、有关专业技术资格及职(执)业资格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一式二份。

  3.面试(洽谈)。

  (1)面试。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不低于1:3比例筛选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教育类面试方式为说课,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医疗卫生类面试方式为实操技术问答,每人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除教育、医疗卫生类外,其他类别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每人面试时间为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2)洽谈对不限定专业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采取洽谈方式。洽谈结果现场确定。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由现场招聘工作组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从放弃体检资格考生面试当天同考场同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不得从其他场次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5.体检。体检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国家、自治区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门的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之前,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往返交通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考生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初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只能在当日、当场申请复检。经复检,体检最终结论仍不合格的,从体检不合格者面试当天同考场同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不得从其他场次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6.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

  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7.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河池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下达聘用通知后,考生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5

  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未尽事宜,请咨询0778-7281309。邮箱地址:ndzzbrcg@163.com。

  附件:1.南丹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第二轮)2023.9.21.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9.21.xls

  3.南丹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其他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2023.9.21.docx

  4.诚信报考承诺书2023.9.21.docx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

  

2023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178人公告

  

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好“稳就业保民生攻坚战”,加快推进桂平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决定组织部分中学到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17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2024届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同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地点

(一)第一场

时间:2023年11月4日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二)第二场

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

(三)第三场

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四)第四场

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2:00;

地点:广西大学校园大学生活动中心。

(五)第五场

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2:00;

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

(六)第六场

时间:2024年3月9日9:00-12:00;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七)第七场

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12: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八)第八场

时间:2024年4月27日9:00-12: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等程序进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未达20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活动当天上午9:00-12:00。

2.提供材料:《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亲笔签名、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的也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的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三)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现场报名结束后,需笔试的岗位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确定为笔试人选。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方式

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课程,面试采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签约协议书》。

(六)考核

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按面试合格成绩(同专业、同考场)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合同资格;对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名或面试资格,如已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则取消聘用合同。

(三)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父母姓名。如报告,只能表述面试序号(如:我是xx号考生)。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公告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xgg.gov.cn/)、桂平人才网(https://gp.gxrc.com/)等相关政府网站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平市赴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桂平市教育局人事股,0775-3388037。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专业中学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下半年广西桂平市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2023年桂平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9人公告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9人。其中:综合类11个岗位11人;教育类5个岗位10人;卫生类4个岗位8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结构化面试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必须携带各种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至2023年11月4日12:00。

  比选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双选会招聘面试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2162 (凤山县委组织部)

  0778—6811973 (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1027.xls

  2.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27.xls

  3.个人承诺书2023.10.27.doc

  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2人公告

  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22名(男性18名,女性4名)

(二)职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调剂的;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平乐县公安局6楼辅警办,联系电话:0773-7884412。

3.报名材料:

(1)填写《平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安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平乐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辅警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1)男子组标准:

  

  

(2)女子组标准: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工作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

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以上体检、考核、审查全部合格者,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数多于招聘人数的,根据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进行公示;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计划未完成的,视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招聘;公示通过“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管理方式

1.对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平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平乐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拟签订合同的人员,非不可抗拒原因自愿放弃的,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对签订合同的人员,统一由县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经调剂后,仍不服从安排的,将解除合同,同时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

2.合同期内,不适应工作,经调岗后仍不适应工作的,将不再续聘;

3.自动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平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或辞职手续;

4.薪酬待遇:以平乐县人民政府最新核准临聘人员统一薪酬为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享有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5.试用期合格者,统一配发辅警服装、标识、证件。

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更新信息,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已通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职位计划表

  

  

平乐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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