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招聘10人公告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职业院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广西轻工高级技工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院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拥有石柱岭、五象校区、五象二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近百亩。学院现有在校生约6000多人,教职工200多人。办学40多年来,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规模大、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设施设备全、校园环境美的技师学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素质好。
(二)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和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以医院体检鉴定为准)。
(四)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所持毕业证书所学专业需与《岗位信息表》的招聘专业一致,如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须同时提供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等全日制学生。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被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未满单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gxzf.gov.cn)、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www.gxqgj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公告挂网发布7个工作日后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5个工作日),不接受网上、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明德楼二楼学院人事科(201室)。
4.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或所报岗位名称和公布的岗位名称不对应均视为报名无效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
(2)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办公室明德楼二楼201室(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一路13号)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接收并查验应聘材料后把相关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复印件纸质材料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贴上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
②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附带有效期二维码的)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如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须同时提供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修专业毕业证书。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否则取消资格)。
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后勤控制数人员,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详见附件3)。
⑤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参保证明(养老保险)。
⑥中员(含预备党员)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⑦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好姓名)。
⑧专业名称相近举证须就读学校开具专业相近证明。
(3)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由、本人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
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办理
1.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进行匹配性审查,查验其学历、学位、专业、面貌、职称、年龄及工作经历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公开招聘对象。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果将先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等相关信息。
4.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名单以及笔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及时关注、查询。
5.请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人员在笔试开考前(详见笔试公告)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缴费确认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考试费50元/人。
2.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发布缴费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已缴考试费不予退还。未按时成功办理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各岗位考试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1.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均要参加笔试,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须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同一个岗位使用同一套笔试试题。
(2)笔试公告
具体笔试安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3)笔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职业教育知识等。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如某一岗位在笔试环节已经获准同意降低开考比例,面试环节可不用再申报核准)。 
(2)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考试。
(3)面试形式、面试成绩
①结构化面试
组织干事、文秘、团委干事等3个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时间(含审题)15分钟;
②试讲
德育专业教师、计算机动画制作专业教师等2个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时间20分钟;
③试讲+实操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教师、制糖专业教师、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电子商务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等5个岗位采取试讲+实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50%,实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未达60分考生计为面试成绩不合格,试讲时间20分钟,实操时间待确定内容后根据操作需要另行确定。
(4)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结构化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实操成绩均采取100分制评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按60%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经主管部门批准开考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5)面试成绩发布
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如考生自愿放弃现场听取成绩和签字确认,则需签订自愿放弃声明书。
全部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相应岗位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公布,面试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发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综合考核
1.面试结束后,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则面试分值高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并列应聘人员均进入考核环节,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以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凡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其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而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自我健康管理
考生要做好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0979。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老师、0771-4883585
附件1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x
2023年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引进人才35人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卫健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公告
为加强兴宾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储备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区卫健系统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第二批紧缺急需人才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和其他信息详见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报名时仍与兴宾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或者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期未满提前辞职的、辞职未满1年的。
(七)其他说明
1.使用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引进人才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事业编制或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岗位聘用,按照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及来宾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在聘用期间,可以不受岗位设置比例的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45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补贴30万元(分3年给付),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中级职称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三)引进人才可享受为期36个月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正高职称人才1800元/月,副高职称人才1300/月,中级职称人才800元/月,从进入医院工作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核对是否符合兴宾区人才引进政策)
(四)其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参照《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服务办法(试行)》、《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办法》给予优先优惠措施保障。
(五)不符合享受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生活补助等条件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程序步骤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为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直接到报考相应单位岗位的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先电话联系报考招聘用人单位后再邮寄。报考者下载《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紧缺急需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审查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各招聘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聘用人员控制数,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3)。
(二)资格审查。各招聘用人单位11月30日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邮寄报名的,在发送报名表后2日内资格审查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通知考生;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说明原因,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选。本次引进人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确定面试人员。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条件且符合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4人(含24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考生人数超过24人(不含24人),则需增加笔试环节,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确定后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得分情况,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拟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并按有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核准后统一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公布,各招聘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入围体检和考核人员。
1.体检。由各招聘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工作,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由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聘用。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将从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时间由招聘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列入拟引进人员名单,名单在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引进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1.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用人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签订合同。各招聘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不低于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引进人才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有关事项
(一)在报考期间,考生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办公室、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人事科:韦玲玉,咨询电话:0772-4778220;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宾城路66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韦海琦,咨询电话:0772-4213733;地址:来宾市北二路35号,邮编:546100。
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麦桂玉,咨询电话:0772-6689361;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邮编:546102。
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计划表10.27.xls
附件2:来宾市兴宾区卫建系统2023年第二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10.27.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7日
2023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2人公告
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平乐县公安局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
招聘人数、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共22名(男性18名,女性4名)
(二)职位:附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分配调剂的;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被桂林市公安局,各县(市)、分局或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属桂林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警务辅助人员的;
11.全日制在校生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审查、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平乐县公安局6楼辅警办,联系电话:0773-7884412。
3.报名材料:
(1)填写《平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审批表》,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毕业证、、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未带齐,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安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资格审查由平乐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辅警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参加者凡有其中一项不达标或放弃,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
(1)男子组标准:
(2)女子组标准: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应当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我局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纸质化书面的形式,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3天内。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五)面试
由县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面试工作组,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个人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
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考察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面貌、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信用记录、应聘资格、回避情形,以及家庭成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以上体检、考核、审查全部合格者,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全部予以公示;人数多于招聘人数的,根据成绩总分排名按照招聘职数进行公示;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计划未完成的,视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招聘;公示通过“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管理方式
1.对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平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平乐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拟签订合同的人员,非不可抗拒原因自愿放弃的,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对签订合同的人员,统一由县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的,经调剂后,仍不服从安排的,将解除合同,同时列入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黑名单”,之后不再聘用;
2.合同期内,不适应工作,经调岗后仍不适应工作的,将不再续聘;
3.自动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平乐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或辞职手续;
4.薪酬待遇:以平乐县人民政府最新核准临聘人员统一薪酬为标准,实行动态调整,享有享带薪年假、四险一金、年度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等待遇;
5.试用期合格者,统一配发辅警服装、标识、证件。
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安平乐”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更新信息,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已通过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职位计划表
平乐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25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9人公告
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充实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外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9人。其中:综合类11个岗位11人;教育类5个岗位10人;卫生类4个岗位8人(详见附件计划表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双选会招聘方式。参加2023年中国一东盟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暨全区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双选会现场报名。面试方式采取答辩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或洽谈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9:00-12:00
2.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D区2号厅N区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必须携带各种证件、证书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9:00至2023年11月4日12:00。
(四)比选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综合择优比选,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双选会招聘面试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由本县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8--6812162 (凤山县委组织部)
0778—6811973 (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附件:1.凤山县202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20231027.xls
2.凤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10.27.xls
4.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10.27.xls
凤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