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为缓解我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现状,充实人才队伍,提高工作效率,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一: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2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专业。

  岗位二:凤山县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二)3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会计电算化、工程测量技术、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

  三、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年龄在18-45周岁,户籍为凤山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6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3号(县发展和改革局二楼2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6812169)。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本人对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并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或者超过1:3比例又达不到24人(含24人)的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4人以上(不含24人)的岗位,必须通过筛选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筛选方式为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但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等综合素质。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通过筛选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广西河池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统计并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为最终招聘成绩。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实施,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应当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经现场查验“四码”且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单位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单位将与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续签。

  七、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河池凤山县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公告

  

  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精神。为缓解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队伍人员紧缺现状,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一)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与统计核算、国民经济管理、统计学专业。

  (二)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二)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法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三)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三)2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招聘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在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3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凤山县凤城镇民安路5号(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室,联系电话:廖煜13558089268,周玲琳13557886350)。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本人对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招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并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或者超过1:3比例又达不到24人(含24人)的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4人以上(不含24人)的岗位,必须通过筛选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筛选方式为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但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等综合素质。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通过筛选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统计并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为最终招聘成绩。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实施,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应当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经现场查验四码且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六、待遇和管理

  (一)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属于政府购买岗位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2.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差旅补助等待遇按凤山县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用人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二)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单位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单位将与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续签。

  七、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招聘公告由凤山县推进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3月18日

  附件:凤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河池凤山县自主招聘教师52人公告

  

凤山县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凤山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做好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0〕11号)精神,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凤山县2020年度将通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乡镇及以下学校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招聘中小学教师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应聘按照《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8日至2002年5月1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五)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2020年凤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3)。

  
(八)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18、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及聘用控制数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凤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由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同步进行,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一种方式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一:在线报名

  
1.在线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至2020年5月22日下午17:30。

  
2.在线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3.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4.资格审查时间及方式: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 至2020年5月24日下午17:3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5.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③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暂缓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

  
④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资历证明材料。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方式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暂缓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原件审核)。

  
3.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情况。通过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凤山县教育局会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以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已通过审查的考生于面试前一天到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 增设筛选程序事宜。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0人以上(含20人)的岗位,需先进行洽谈面试(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按岗位计划招聘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由县教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凤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县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结束后本年度招聘计划仍有职位空缺的,年内将继续组织补充招聘。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考生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未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而又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考生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3.考生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二)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河池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凤山县教育局、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1756。

  
附件:1.2020年凤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2.2020年凤山县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岗位计划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专业目录

  


凤山县教育局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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