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50人公告

  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 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4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4日8:30至2022年1月6日19: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22年1月10-1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1月7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1219)。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星期六)

  具体为: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市外返回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境外的考生,具体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2年1月下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询。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下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1年广西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50人公告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附件1: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附件3:2021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与说明

  

北海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3日

  

2021年广西西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35名公告

  

  2021年广西西林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文件精神,我县2021年计划招聘35名农村初中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农村初中特设岗位教师35名(科2人,数学科9人,物理科3人,历史科2人,地理科1人,英语科11人,音乐科1人,美术科1人,心理学科5人)。

  二、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试讲)、考核、体检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初中音乐、美术、地理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报考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县委编办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并邀请县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五、招聘工作的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6月1日—10日。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接受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资格审查工作于2021年6月15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我县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5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8667696,0776—8667697。

  3.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4.提供材料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参加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往届本科、师范类生,可在面试前3天提供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相应的书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证未明确是否师范类的必须开具);

  (5)报名登记表;

  (6)个人工作或学习总结;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应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8)个人求职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8667696,0776—8667697。

  (四)面试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范围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现行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相应学科中的内容1课时。

  6.面试流程: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之后每位应聘者提前20分钟抽试讲内容课题签并备课,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待试人员在候考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7.评分标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四个要素,各要素具体分值参考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8.评定办法: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在《2021年度西林县招聘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如果出现分数并列,取评分表第二项教学实施能力高分为准,再并列取第一项教学设计能力高分为准,依次由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高分为准。待试讲工作全部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

  9.面试命题方式: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

  10.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编办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全程参与,接受县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时,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考生须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凡不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中教学实施能力高分确定,如果教学实施能力成绩并列,再由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中教学设计能力高分确定,依次由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得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2.考核办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

  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上级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七)聘前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八)确定聘用人员。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按程序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布聘用名单。

  由县教育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集中培训及上岗任教。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县将对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2021年8月31日前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由县教育局于2021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西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0776-8667696,0776—8667697。

  监督举报电话:

  西林县教育局监察室0776-2604989。

  

西林县教育局

  

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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