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南宁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公告
南宁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
为做好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人民警察职位按1:4),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邹**等785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其中,人民警察职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4月29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此外,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均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面试资格审查问题咨询可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附件: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26日
2021年德保县民政局增补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增补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热爱民政事业。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1日—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云山大道银发大厦5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2092;邮箱:dbxmzj@vip.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由县财政局按月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费属单位缴纳部分的由县财政局负担。按《德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德保县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