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2年7月,隶属于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公立心血管专科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南宁市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AAA级定点医院;广西新农合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定点救治医院;广西红十字天使计划博爱救心行动定点医院;南宁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定点医院;南宁市第一批急性脑卒中救治定点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南宁市卫生学校等多个中高等院校的教学医院。现有职工500多人,全院开放床位300多张,其中胸心血管科(心内科、胸心血管外科)、神经科为南宁市医学特色专科。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3y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自行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报名,并贴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医院人事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1月11日(含当。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三)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医院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医院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并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考察、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医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771-3183139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227号

  
联系电话:0771-3183136

  
联系人:文老师 廖老师

  
附件:[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31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商务局招聘简章

  

防城港市商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局机关各科室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详见《防城港市商务局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拟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基层或机关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工作岗位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四)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受处分期间的;

  
(六)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谈、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投递《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报名,投递地址:fcgsswj@163.com,联系人:卓倩琳,联系电话:0770-2801189。

  
(二)报名时间

  
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

  
(三)面谈

  
本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发出面谈通知,未获面谈资格者,不另行通知。面谈时,需提供《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

  
(四)体检

  
经面谈通过者,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市商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间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月工资按人民币2200元发放,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规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月工资按《防城港市商务局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发放,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防城港市商务局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应聘人员个人简历表

  


防城港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12日

  

2019年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99人公告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第二期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公告

  
为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院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提升学院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相关专业的非实名人员控制数。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为辅,设有9个教学系(部),开设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外语、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金融等专业类别的高职专业47个。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9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6人,管理人员53人。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第二期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信息表》(附件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自治区商务厅网站(www.gxswt.gov.cn)、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ibvc.net)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gxibvc.net)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根据自身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应聘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如后期列为考核人选,须配合我院组织开展的考核、体检、入职等工作。

  
2.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应聘人员本人现场递交应聘材料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号办公楼4层410室。

  
(3)报名要求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提供以下应聘材料一式2份,不按规定递交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

  
①《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②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3张相片(准考证用,相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③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人员)

  
④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工作经历证明须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学位和专业匹配性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20年1月3日前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准考证领取时间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考试公告,发放地点为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号办公楼4层410室。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1)岗位1-6、岗位9-10、岗位13-15

  
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2)岗位7-8、岗位11-12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试讲),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须先进行笔试。

  
(3)岗位16-24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须先进行笔试。

  
2.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待定(详见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考试公告)。

  
3.面试

  
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只需要进行面试的岗位,符合应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原因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需要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的顺序,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采取100分制评分,内容将提前3天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考试公告。

  
①教案编写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试讲课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单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试讲当天提供教案一式八份。

  
②试讲

  
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课堂组织及反应能力。内容是通过现场课堂教学,展示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

  
(2)非专任教师岗位

  
教辅人员、辅导员、组织员和干事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100分制评分,方式为当场答题,时间共10分钟(包括审题和答题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实际操作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考官组成及成绩公布

  
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和外单位专家组成。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成绩。

  
(5)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发放地点为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号办公楼4层410室。

  
面试地点: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4.总成绩计算

  
对于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岗位,以及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再次面试的总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人员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四)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应聘人员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所对应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凡列入拟聘人员的均需参加体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学院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该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上述程序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经自治区商务厅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商务厅审核,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3245150

  
邮箱:gxibvcjijian@163.com

  
八、本公告内容由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韦老师 0771-3277992;王老师 0771-3277991。

  
附件:1.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第二期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信息表.doc

  
附件:2.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证明材料参考模板.doc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9日

  

2019年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8个职位,计划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4.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2月2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日至2001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9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553019。

  
报名地点: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8号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4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已经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缴交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未能按时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书面意见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函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8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本次2019年桂林市雁山区第一批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2019年度桂林市雁山区第一批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咨询电话:0773-3553019

  
相关网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www.glrsj.gov.cn

  
附件:1.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桂林市雁山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批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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