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2年01月21日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等岗位人员16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港口区疫情防控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度港口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防城港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岗位设置咨询电话:港口区卫生健康局,0770-2813183;监督电话:港口区公招办,0770-2861177。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可不受理的。
8.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关学历资格证书必须在进入考察阶段前提供,否则按不符合岗位聘用资格处理。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8:00始至2022年1月29日17:00止。1月29日17:00后电子邮箱收到的报名信件将不受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2022年度港口区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及岗位对应条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以下地址:港口区卫生健康局邮箱(gkqcdcgzb@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网络报名审核。对符合报名要求的及时电话确认,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应及时电话回告(审查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3.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报送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统一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考试免交考试费。
6.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经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7.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1月30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二)面试
2月中旬,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公告有关面试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三)考察、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区卫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区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现场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面试成绩、加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审批
区人社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区人社部门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本辖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招聘人员在面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设置。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港口区卫生健康局:0770-2813183
监督电话: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286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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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2年1月19日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人简章
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缓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需求,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防城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思县公安局决定2022年度第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划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0人,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曾经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10.防城港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或辞职未满两周年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4000元(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警务辅助人员将根据日常表现及工作年限进行层级晋升,工资待遇随层级晋升增加。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3月2日起,可通过上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上思警方官方微信号查阅招聘简单及《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16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审核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上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上思警方官方微信号自行下载《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打印成纸质版并签字捺印(贴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随后扫描该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通过QQ进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审核QQ:
勤务辅警招聘报名审核一:
369868984
文职辅警招聘报名审核二:
657227418
报名咨询电话:
18807701029,0770-8520631,联系人:吴警官;
15607705987,联系人:陈警官。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由上思县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
六、考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地点:
上思县体育中心
3.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并当场签订体测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俯卧撑
| 26个/分钟
| 24个/分钟
|
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仰卧起坐
| 25个/分钟
|
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三项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笔试
1.笔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环节的资格。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上思县公安局。
3.笔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三)面试
1.面试资格条件
体能测评达标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地点:上思县公安局。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时须摘下口罩。
(四)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如招聘期间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缺额或者新增员额,上思县公安局可按照考试成绩从符合缺额岗位应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中直接补录。
七、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招录机关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情况从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实施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上思县公安局组织进行。考察的流程和规定参照录用人民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因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上思县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思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gsi.gov.cn/),上思警方官方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职位空缺情况进行递补。
(二)聘用
1.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3.人员管理。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九、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纳入上思县公安局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结合上思县公安局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可将候录库人员聘用为上思县公安局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待遇。进入候录库后的时效性和具体人员调配情况,由上思县公安局根据一定时期内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所需人员等情况决定。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上思县监察委员会、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思县公安局将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视情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县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思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1: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上思县公安局2022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_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招聘幼儿园教师31名公告
2022年度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为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辖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两园岗位空缺情况,计划招聘31名幼儿园教师,其中使用编制招聘幼儿园教师1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和原则
根据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编制总量和岗位空缺情况,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31名,其中市直属机关幼儿园使用编制招聘1名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8名幼儿园教师;市苗壮幼儿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22名幼儿园教师,具体见附件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除了未能办理入编制外,其他的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22年7月9日为截止日期,应聘人员须为1986年7月9日至2004年7月9日期间出生。
(三)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所学专业应当与附件1中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察前提供相应的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无违法犯罪记录。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每个人仅限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有关报考注意事项,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9日8:00至7月17日17:00
(三)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对报考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审查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7月9日8:00至7月1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将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7月16日报名的必须在7月17日17:00前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参加此次考试。
(五)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考生须交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笔试考试费用采取微信支付的方式收取,具体办法将在报名群里明确要求。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7月18日19: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六)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名称相符。
(七)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1:3比例的情况,由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向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申请,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布,因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而未能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还笔试费。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面试工作由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进入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2.笔试日期:2022年7月24日(星期日),具体安排: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应考疫情防控: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考生须提供本人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5.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进入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登录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市苗壮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和报考岗位情况,按笔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因所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除外,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上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后,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获得学历书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如在编报考人员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7月27日
地点: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5.发布面试公告。若有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告知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考生自行登录防城港人才网查询。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6.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的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7.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由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 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七、考察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合格总成绩(考试合格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2×40%+面试合格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确定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上发布考察和体检公告。
(二)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合格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体检标准和办法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 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数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察结论。
考察时须提交的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在考察阶段提交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考人员需在考察期间需到报考幼儿园领取函件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空缺名额,按考试合格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fcg.gxrc.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应当及时进行复查。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由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招聘纪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聘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文件规定,做好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2022年度防城港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2818208。
(三)招聘联系方式
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18177000706、18177000701
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 17707800028、18177002518
附件1:2022年度防城港市直属机关幼儿园、防城港市苗壮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防城港市法院聘用制员招录简章
防城港市法院2022年度聘用制员招录简章
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提高法院聘用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防城港市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及择优录用原则进行。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30周岁(1992年4月24日至2004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员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详见《防城港市法院聘用制员招聘计划表》。
四、薪酬待遇
新招聘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各招录法院研究确定。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止。
2.报名方式:由各用人法院自行安排(详见《防城港市法院聘用制员招聘计划表》)。
(二)资格审查
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其他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提交近期蓝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填写《报名表》。上述材料及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速录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均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具体速录技能测试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和速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需戴上身份证、学历证、、其他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需戴上身份证原件,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
(六)组织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招聘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八)公示
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在本次招聘中,报考聘用制员岗位且未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其成绩保留到下一次全市统一公开招聘之前。用人法院有聘用制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有空缺控制数量时或有其他聘用人员辞职的情况时,可提出申请,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分岗位按序补聘人员。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金花茶大道500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部17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0-6103931、0770-6103936
邮箱地址:fcgf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