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防城港市侨联招聘公告

  防城港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3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侨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团结同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21周岁以上(2000年11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学等专业和具有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优先。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4日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防城港市侨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发送到fcgqlbgs@163.com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笔试前由防城港市侨联工作人员对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4.联系人:沈铭强,电话:0770-2836920,电子邮箱:fcgqlbgs@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防城港市侨联办公室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笔试名单于2021年12月10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三)笔试

  笔试以公文写作、撰写通讯报道等文字表达能力测试为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也可附上在本人获得的奖励证书、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应聘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需扫码测温、佩戴口罩、查看健康码;如14天内有广西区外旅居史,请及时告知办公室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体检人选为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的,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试用2个月。期满视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聘用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以劳务派遣公司名义派到我单位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通知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2500元及每月330元伙食补助,试用期满胜任岗位职责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合同期限由市侨联会同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具体商定。

  (二)工资待遇:正式聘用人员大专学历月工资为2700元及每月330元伙食补助,本科学历月工资为2800元及每月330元伙食补助,购买五险一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享受工会、奖金等待遇。

  (三)合同期满后如工作优秀者优先续聘。

  五、本公告由防城港市侨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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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侨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1年11月29日

2021年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多种形式伍建设步伐,加强港口区消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20人,消防文员3名。政府专职员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城区各消防站工作,主要从事执勤备战、灭火和抢险救援、消防车辆器材维修等任务。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档案管理、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等辅助性工作和消防协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等非法组织;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语言表达能力强,五官端正,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发型、形象等;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身体健康,18—35周岁,高中或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部队退役人员与持有B2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证、从事汽车维修、水电维修等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符合消防救援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考虑。消防文员,男女不限,18—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写作、摄影、主持等文艺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须填写《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发至指定邮箱。

  2.报名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奖励证明及能证明自身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资料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征兵审查合格条件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被治安处罚的人员;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参与国内外非法组织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起全年 (双休日可报名);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盛隆家园对面沙潭江消防救援站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丹

  咨询电话:0770-2408063,18777088086。

  邮箱:fcggkxf@163.com

  (二)考试

  考试形式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

  1、报名岗位人数比例1:5以内的直接进入面试;报名岗位人数比例超1:5以上的,须进行体能测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体能考试科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总分100分。3000米跑占40分、100米跑占30分、单杠占30分。消防文员体能考试科目为150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体能测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政审及体格检查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政审(如果政审人选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同时进行政审),确定选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政审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行体检。应聘者体检参照兵检项目及检验标准进行,提交近期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以在报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排序递补。

  (四)录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面试成绩,确定人选,择优录取。在考试、体检和考察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经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录用。

  五、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录用办法: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达标,试用两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者,与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合同。

  1.员、驾驶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执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可按比例外出(每月轮休8天,国家法定放假节日,值班后安排补休或按国家标准发放加班费),工作满1年后每年额外享有10天带薪年假。消防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进行放假,但因临时需要或是特殊情况,可安排在下班时间或周未时间加班。消防文员实行行政班制度,参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标准进行放假,但因临时需要或是特殊情况,可安排在下班时间或周未时间加班。

  2.岗前培训期间(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1700元。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满勤补贴+职位津贴(如担任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驾驶员和岗位)等津贴补贴,工资待遇为3200—6000元(按国家规定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为实际发放工资),从签订合同起,单位为聘用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上年12月份基本工资发放奖励工资;

  5.住宿、服装、伙食按标准供给,由招聘单位负责。

  

防城港市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5月10日

  附件:港口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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