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招聘13人公告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019年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经办水平,加强社会保险服务经办队伍建设,经研究,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不诚信等不良记录,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对其在人社系统内的岗位调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详见《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统一筛选、统一面试等方式公开招聘。

  
(一)报名

  
1.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聘人员从简章中下载《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字的《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学信网上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lzsbjrsk@163.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本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岗位1)。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 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原因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本次报名应聘不收任何费用。

  
3.根据岗位要求,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 8月19日至8月21日

  
(二)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人选根据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文化结构、工作经历、获得奖励等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不达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通过初审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用人单位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采取现场验证的方式进行。复审时,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供前述资格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有人员被取消资格的岗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按实际通过复审的人数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验证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结合岗位要求和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3.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与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个人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3.聘用人员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72—2820030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8楼

  
电子邮箱:lzsbjrsk@163.com

  
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招聘报名登记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8月12日

  

2019年广西玉林中学等21所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中学等21所学校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为缓解我县部分学校学科教师紧缺的状况,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的规定,我县决定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37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中学教师137名,其中:县城区学校招聘53名,乡镇学校招聘84名(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权利;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职责,遵守学校纪律;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愿意在任教5年以上;

  
(六)具有相应学科的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城区学校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以上,乡镇学校语文教师要求二级乙等以上)。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19年7月底前必须取得相应的书,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七)身体健康。

  
四、招聘地点、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14:0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原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会堂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需填写的表格:应聘者填写《2019年双向选择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3)。

  
2.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的原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两张。

  
(二)初试

  
初试采取现场与应聘者交流洽谈提问题等方式进行。按招聘学科岗位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个别学科人员紧缺,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经请示上级同意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复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复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复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复试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到低分排序确定招聘对象,成绩相同者,优秀毕业生、中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优先。

  
(五)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与招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原件)。一经违约,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整。

  
六、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在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至2019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取消聘用资格),试行一年试用期,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九、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2019年双向选择招聘城区学校教师计划表.xls

  
2.2019年双向选择招聘乡镇学校教师计划表.xls

  
3.2019年双向选择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5月14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综合岗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拟招聘岗位:综合岗位 3名。具体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性质:编外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35周岁(1984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邮寄或发送至以下地址: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防港路164号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收,邮编538201(信封注明“应聘材料”)或fcqzwb@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5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苏坤英,联系电话:0770-3271099(含传真)。

  
四、聘用程序和工资待遇

  
(一)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工作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进行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出面试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开具学校证明)及职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提供材料情况不实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县级以上并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工资2000元/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聘用人员薪资待遇约为本科2500元/月、大专2400元/月,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应由聘用人员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直接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为扣缴。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东兴市司法局招聘12人公告

  

2019年东兴市司法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兴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人员,主要承担辅助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等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工作场所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要求

  

1

  

社区戒毒(康复)中心

  

专职工作人员

  

3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2

  

东兴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专职工作人员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

  

江平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专职工作人员

  

3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

  

马路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专职工作人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2、男女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1年7月5日至1984年7月4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准报考。

  
三、招聘程序

  
程序包括报名、面试、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E-mail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7月5日-7月15日24时止,现场报名仅在工作日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办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兴市司法局办公楼五楼办公室。地址:东兴市和谐路161号。

  
4、咨询电话:0770-7684546。

  
5、电子邮箱:dxssfj@126.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

  
6、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附件:《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证明、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复核后退回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根据应试人员言行、举止、仪表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通过面试后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录用。被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全部分配到相关用人岗位参加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与东兴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四、工资待遇

  
月工资待遇按东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未扣缴“五险”2933.56元/月,扣缴“五险”为实发工资)。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附件:东兴市司法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东兴市司法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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