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中共党员优先;

  (四)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悉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五)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发放,聘用期内社会保险按来宾市规定的缴费基数计缴,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21年7月23日17:00时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jrsxck@163.com,或直接送达、邮寄至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2号408室,邮编:546100,电话:0772-4278390)。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聘用

  经面试后确定聘用人选,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签订上岗协议),一年一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以续聘。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应急管理局人事教育与宣传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390。以上公告,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具有最终解释权。

  点击下载>>>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减少和取消部分招聘计划公告

  

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已于4月12日17:00结束、网上缴费已于4月15日17:00结束。根据《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由于部分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或无考生报考,经研究,决定核减部分招聘计划和取消部分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附件: 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核减1个、取消11个)

  

2021年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附件:2021年度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减少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xls

2021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减少和取消部分招聘计划公告

  

2021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相当正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特种证件制作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成立于2012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全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和管理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三)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

  

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91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与公安信息通信业务及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业务有关的技术研究。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成立于2015年,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治区公安厅禁毒管理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4个所属事业单位,设置1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1名。各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4日18:00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gat.gxzf.gov.cn/)2021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名相关附件包括以下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报考岗位有职称或职(执)业资格、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符合相应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2月18日8:00至12月25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2.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月1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拟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人员的,必须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主要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测试应聘者对岗位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笔试在南宁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岗位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实施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发布,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面试资格复审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公布。

  

(五)考核

2021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根据厅属事业单位工作的特殊性,从严进行政治考察。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执行。由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招聘单位将对替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替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注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92640(公安厅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0771-2893885、2893235;

  

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0771-2893404;

  

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0771-2892505;

  

禁毒情报技术中心,0771-2892795;

  

公安厅政治部,0771-289282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12月15日

  

原文标题:2021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545f478b4f9dea94a5eaacd580bc819a)

2021年桂林市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实施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计划招聘18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乡镇卫生院新进用编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1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中级以上职称的岗位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5.报考初级职称或对职称无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6.如有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笔试、面试;如有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直接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直接面试考试。

  7.聘用单位及考生均需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补缴费用,所需费用(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全部由投保者本人承担。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科教宣传股;咨询电话:0773—681791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等),原件核验后返还考生,复印件需现场提交。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报考人亲笔手写委托书(手写签名加盖手印)、报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烧或感冒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

  初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收取报名材料。

  复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确定开考比例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申请确定开考比例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1月29日。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考,如不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会议室(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联系电话:0773—6817919,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

  六、笔试

  1.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分值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疫情影响推迟,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4.笔试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12月中旬,在广西桂林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有缺考、0分、笔试中有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含2个)以上考场,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公共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7日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笔试、加分、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总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党灵川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核准,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所需费用由招聘医院自行负担,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缴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十二、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记入诚信档案,供今后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三、纪律和监督

  1.参与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笔试、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4.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咨询电话:0773—6817919。

  本《公告》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0773—6816083。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0773—6817919。

  相关网站: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xzf.gov.cn/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与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1.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公告附件.zip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