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32人)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7月21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6日-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为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3.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人员岗位的,须为灵山县脱贫户家庭人员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4.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1年7月26日前退役的士兵。

  5.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6.报考基层卫生院免笔试需面试岗位的,须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及以上的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1年7月26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10.按照《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7月26日前(含26日,下同)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1年7月26日之前。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1年7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0日17:00

  报名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对照《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考核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26日8:30—7月31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

  报考者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因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7月29日-30日17:00)报名的报考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还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报考与条件匹配的岗位,以免延误报名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未能通过资格审查错失改报时间或因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报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1年8月2日8:30-8月4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免笔试岗位不用缴费。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如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者。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基层卫生院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因所报岗位不能开考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8:00;

  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8月18日08:30—19:00。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9月6日8:30—9月1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4)。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1年9月1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个人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10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及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于2021年10月中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4.组织实施

  2021年11月8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灵山县卫生健康局制订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中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

  (三)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应及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1〕4号等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查看附件>>>

  附件:1.2021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2.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3.专业目录

  4.2021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

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1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21年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满6年及以上方可报名。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一张,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8:30至11月4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宾阳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一楼,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建设区11号。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2个自然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1月2日8:30至11月6日17:30。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2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1月3日至2003年11月2日出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1月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2021年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择优聘用。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限制。

  (二)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5日前,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考官组成: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面试时长: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3分钟审题时间)

  (五)评分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

  七、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面试总成绩。

  八、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面试成绩+民族加分。

  九、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十、体检  

  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一、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6年,在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批办,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二、其他

  (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和监督电话:0771-8251285、0771-825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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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1年宾阳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南宁市良庆区工商业联合会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2月22日讯: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工商联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3)熟悉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类、中文类、文秘类专业优先,有熟悉经济管理、企业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1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gsl899@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

  以上材料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经统一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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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南宁市良庆区工商业联合会招聘公告

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四期专业技术岗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能力,能吃苦耐劳;

  (三)具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

  (五)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5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的(含当日),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0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的(含当日);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一)此次共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及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jkq.nanning.gov.cn/zwgk/ggxx/zpgsgg/。

  (二)具体岗位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约为5000元~7000元/月,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1月1日,其中10月23日、10月24日(星期六、星期日)仅上午时段正常接受报名,其余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段: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4号楼305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接受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电话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的报名,逾期不接收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2、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3、报名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不齐全或错误,造成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

  4、岗位要求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职称系列及职称专业参照桂职办〔2020〕42号文;

  6、请按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能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按无相关材料处理。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属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451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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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2:2021年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报名材料清单.docx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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