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2人)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32人(其中:教育系统92人,卫生系统18人,其他事业单位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报考卫生院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招聘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等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具有大专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2.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年限满3年且在岗。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户籍、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要求在2022年12月12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教师资格证因发放工作时间安排造成无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网上申报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号的,视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岗位的,需由个人向所在街道提出报名申请,经街道审核推荐、海城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面向北海市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其中,北海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需由个人向北海市征兵办提出报名申请,经北海市征兵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在网上报名。请北海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自行打印《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资格审查证明》(附件5)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查,未尽事宜请联系北海市征兵办:0779-3961029。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2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6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城区人社局、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2日8:30至12月17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符合条件人员须于2022年12月17日18:00前进入报名系统减免考试费入口报送所需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报名系统按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所缴纳的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查阅附件6。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计划聘用人数与交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其他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2年12月19日9:0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2年12月19日9:00至17: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岗位改报期间,原属于免费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到其他岗位的,须补缴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19日19:00,不属于免费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无需重新缴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海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2097727)。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22日8:30—2022年12月25日10: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的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星期日)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人才网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1月上旬。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本次笔试考务工作由海城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公布,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3.毕业证;4.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认证证明复印件);5.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对个别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海城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以上比例开考。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或者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区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由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海城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1比例开考。

  卫生院、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学校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只用于划出面试人选,不带入总成绩。

  没有面试人选入围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中上旬。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方可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三天内,由海城区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其中,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四、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13号)精神,报考北海市海城区地角卫生院中医医师、全科医师和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的人员无须缴费。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时,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察人选。

  五、教育系统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面试后(时间另行通知)进行岗位选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总成绩高者先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先选)。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有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直至面试合格人员全部递补完毕。递补人员按本岗位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所选择的岗位进行递补,不再重新选岗。

  六、考察和体检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学校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其他岗位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村(社区)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海城区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海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七、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领导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定向招聘和放宽条件招聘的岗位,统一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和海城区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法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聘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北海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五)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海城区人社局:0779-2097727

  海城区教育局:0779-2022553

  海城区卫健局:0779-3070381

  附件1: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提取码:vc87)

  附件2: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层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岗位计划表.xlsx(提取码:fka1)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提取码:fpt5)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提取码:tapd)

  附件5: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资格审查证明.xls(提取码:viis)

  附件6:2022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费减免办理须知.doc(提取码:a1ec)

2022年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8人公告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9年,原由国家电力工业部举办、广西电力工业局主管,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直管。是广西唯一一所公办电力类高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五象校区位于国家级新区南宁市五象新区,科园校区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核心地带。办学43年来,学校秉承厚德笃学 砺能敏行的校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7000余人,成为全国电力类高职院校中办学规模最大、实力较强、办学前景好的高校。学校设置有电力工程学院、能源动力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管理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设置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51个专业,建成对接发、输、变、配、用电力产业链和电力装备制造领域的专业体系。拥有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特色专业。建成建-造-发-输-变-配-用-管全电力产业链的专业体系。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警察学院合办产教融合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自治区级示范特色实训基地。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1个,主持自治区级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拥有省部级教学成果18项。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成为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全国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提升和认证项目院校、教育部工业机器人职业教育项目合作院校、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38名。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附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7.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或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 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 曾出现严重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的人员。

  

8. 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www.gxdlxy.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类别确定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致。

  

(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

  

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9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止,过期恕不受理。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 报名网址:学校人才招聘系统(zp.gxdlxy.com)。

  

4. 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相关招聘信息将会通过手机短信及学校人才招聘系统站内信息进行通知。

  

(3)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的电子版:

  

①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招聘条件为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拿到毕业证书之前可凭学信网学籍证明或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加报名,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补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机会。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②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报考政治面貌要求为******党员或******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技能证书以及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③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条件的岗位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含有单位信息的社保缴费证明)。相关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的当月,应聘者在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④上传近期白底或蓝底1寸电子证件照。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材料名称(例如:张三+专任教师+身份证)。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

  

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政治面貌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材料提交后,学校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引进人员的,须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考。

  

(4)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布内容包括开考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

  

(四)考试

  

岗位1(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考核,待资格审查结束后,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方式在学校网站另行公布。

  

岗位2至岗位25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辅导员岗位(岗位16至20),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不含1:3)的,增加笔试环节;专任教师岗位(岗位2至15)和行政管理岗位(岗位21至25),如岗位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6(不含1:6)的,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同时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人员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面试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后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不需笔试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通知,学校人才招聘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或系统站内信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形式:根据岗位不同,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如下:

  

①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总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教学基本功、试讲整体效果等。试讲内容范围为学校要求的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②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并签字,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确定考核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若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对象(再次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2)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访谈、调查等方式,由公开招聘考评组组织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①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③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④应聘者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

  

⑤考核结果不合格。

  

(4)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由我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的体检项目逐项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则在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

  

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公示7日。

  

(八)审批、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校研究同意,由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两个月内到校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含寒暑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高校非实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校在职教职工凡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校领导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212981;举报邮箱为:dlxyjwjc@163.com。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学校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自治区、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gxdlxy.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玉洞大道109号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 0771-2212986。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二)岗位信息表.xlsx

2022年辽宁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公告

  

按照《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时间预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经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考生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1月6日15时前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电话:024-22539027)。

  

二、时间安排

  

1. 面试日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2.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7:10—7:30,7:30停止入场。

  

3. 面试开始时间:8:30。

  

本次面试将全天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面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附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到达规定的停止入场时间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 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面试前,在同一小组的考生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按序参加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8. 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其他事宜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2022年广西桂林理工大学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3年02月2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桂林理工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管理为主的高校,现有桂林屏风、桂林雁山、南宁安吉、南宁空港四个校区,校园总面积3300余亩。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厚德笃学、惟实励新校训,传承和弘扬艰苦创业、敬业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桂工精神,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办学理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围绕服务自然资源行业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凸显办学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2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从教经历的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五、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应聘者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信息目录报名,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

  (一)报名材料。

  1.应聘报名需填写《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及《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

  2.提交求职简历材料,包含: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2022届毕业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以上材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个人简历(模板)(附件5)具体要求准备。

  5.本次招考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执行。

  6.本次招聘所有资格、业绩条件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时限,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行知楼B618室,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人员应提交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应聘人员)。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电子邮箱rsc2@glut.edu.cn,邮件名和压缩文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XXX(岗位名称)(例:张三应聘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师01)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戴好口罩、接受测温,身体健康方可进入校门,在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校园内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六、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负责将应聘者的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可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需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七、考试与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的方式,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

  (一)笔试

  如有报名比例小于等于1:4的岗位,则增加笔试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该岗位面试程序的依据,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二)面试

  1.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测试、考评,满分为100分。

  2.实验教师、辅导员、学生工作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3.如出现面试成绩分值相同的情况,则启用备选试题对分值相同人员进行加试。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并且当天在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公布。

  (三)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同时,我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

  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八、体检

  由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机构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桂林理工大学官网(https://www.glut.edu.cn/)发布。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0773-36787050773-5896142。

  联系人:施老师,李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773-8989709。

  点击查看>>>

  1.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5.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生个人简历(模板)

  桂林理工大学

  2023年2月1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