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政发〔2014〕3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军分区关于印发〈柳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措施〉的通知》(柳政发〔2014〕50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落实,结合驻柳部队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需求和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驻柳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柳部队随军配偶;

  

(七)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具体条件以《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为准;

  

(八)其他说明。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例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10月20日前(含20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非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2年10月20日之前。

  

(九)疫情防控。

  

根据自治区、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柳州市2022年度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安全进行,现就此次考试发布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通告。

  

1.考前7天,考生应通过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7天,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提倡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

  

2.考前7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生防疫须知

  

(1)对有高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考生,须持桂内低风险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的核酸检测记录)和行程绿码。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

  

(2)对有中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桂内低风险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2、3、5、7天的核酸检测记录)和行程绿码。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算起。

  

(3)对有低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进行落地检后,实行三天两检,须持桂内低风险区三天两核酸检测记录和行程绿码;其他无疫情地区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场。

  

4.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前7天内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提供社区、隔离场所等出具的解除隔离纸质证明和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同时建议考前一天登录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打印一份包含核酸检测结果、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界面的纸质材料备用。

  

5.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6.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面试发言环节可以不佩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7.考生在面试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

  

8.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9.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自治区、柳州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结婚证、配偶军官证、随军家属审批表。请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报名,不按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柳州军分区(柳州市三中路92-2号)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提交报考申请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17:00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17:00时。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柳州军分区在其报名登记表上盖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开考比例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人数开考。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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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附件3)对应内容。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柳州市军分区盖章审核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原件,按笔试公告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3.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加分项:《驻柳部队团级正职以上干部随军家属专项招录考试加分暂行办法》中可以加分的项目及分值;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分3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团级正职以上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可以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入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5个工作日。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面试的组织

  

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其中,在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考核

  

(一)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区、开发区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区和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一般在柳州市三甲医院进行。

  

(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本次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除拟聘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公示及聘用可以在2022年完成外,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原则上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相关程序不得启动。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相关附件:

  

附件1: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原标题:2022年度柳州市面向随军家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liuzhou.gov.cn/ztzl/rsywbm/lzsrcfwhrspxkszx/sydwzp/zpjz/202210/t20221020_3157637.shtml

2022年广西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区产业园区分局招聘2人公告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区产业园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是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机关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四)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形象好、气质佳、有亲和力、口齿伶俐,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八)本科毕业(含)以上学历或大专毕业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九)

  

岗位1:专业技术人员1名

  

基本要求: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CAD、熟练GIS软件操作及空间分析、GPS测量与数据处理、空间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地图制图等基本知识,有自然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基本要求:土地资源管理、新闻学专业相关专业,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公文、新闻写作基础,具有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对自然资源政策理解,有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

  

二、工作地点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三、报名要求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3年2月17日;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龙潭产业园区海关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775-8509873;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有意向者请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本单位电子邮箱:ylsgtzyjltcyyfj@126.com;经初审后,合格人员自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复核。证明材料原件验视后返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一经报名,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履历、学历等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五)聘用程序:资格审核―面试一体检一聘用。

  

四、工资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自主招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同等岗位人员,单位负责缴纳单位部分的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

  

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45人公告

  

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 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工作,计划招聘2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岀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岀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直接面试岗位特殊情况处理方式。为保证报考同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场进行面试,保持面试的公平性,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二、招聘程序

  

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共2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邮箱号:qzxwsjkj@guilin.gov.cn。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确认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开考比例及职位改报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报名成功的人员,在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23年1月9日18时前发布)后,于2023年1月10日9:00—1月10日18:00期间可前往报名地点改报其它职位,逾期未改报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

  

领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类别的一科考试,分值满分15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考试时长2小时左右,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如因特殊情况推迟,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1月中下旬,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帯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5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公章,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本次考试,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4817792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4815126

  

附件1: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辽宁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公告

  

按照《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时间预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经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考生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1月6日15时前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电话:024-22539027)。

  

二、时间安排

  

1. 面试日期:2023年1月7日(星期六)。

  

2.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7:10—7:30,7:30停止入场。

  

3. 面试开始时间:8:30。

  

本次面试将全天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面试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附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到达规定的停止入场时间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 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面试前,在同一小组的考生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按序参加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考生从面试报到至进入面试考场前,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8. 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其他事宜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2022年沈阳市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面试人员名单.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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