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拓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加快我市人才聚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 2个事业单位,3个岗位,共招聘5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所必需的条件见《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

  

1.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2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2.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但已或曾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发布《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编号,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913076479@qq.com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109031896@qq.com

  

(1)《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本人在报名承诺处签字);

  

(2)工作简历;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

  

(5)近期免冠登记照。

  

3.报名须知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4)《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本科及以上,即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且所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上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告。

  

5.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笔试准考证》(PDF版)发送到考生电子邮箱,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

  

(三)考试安排

  

1.笔试。笔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适时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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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告。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笔试成绩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阶段。

  

(4)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适时组织实施,并及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发布公告。

  

(3)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告。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5天前,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发布。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遇笔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告。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研究审定后,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及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

  

(三)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防疫要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公告发布后,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以新要求为准。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本次统一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 2022年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9月22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245人公告

  

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 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制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编制)工作,计划招聘2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岀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乡镇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报考须满足规定的最低年限,并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岀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直接面试岗位特殊情况处理方式。为保证报考同岗位人员在同一考场进行面试,保持面试的公平性,如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则需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二、招聘程序

  

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全州县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1月6日(共2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邮箱号:qzxwsjkj@guilin.gov.cn。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及职位要求相关资格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确认身份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由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按统一格式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开考比例及职位改报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报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是否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职位且已报名成功的人员,在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发布取消开考通知(通知公告于2023年1月9日18时前发布)后,于2023年1月10日9:00—1月10日18:00期间可前往报名地点改报其它职位,逾期未改报人员,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楼会议室 (地址:全州县桂黄北路39号),联系电话:0773-4815126

  

领取时间:2023年1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四、笔试

  

(一)科目和内容

  

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对应类别的一科考试,分值满分15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考试时长2小时左右,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如因特殊情况推迟,另行通知。

  

(三)考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1月中下旬,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50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所载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中共全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帯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5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同一岗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考察,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公章,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期间有自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公告。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六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的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单位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核准,报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本次考试,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等,均与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全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州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3-4817792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3-4815126

  

附件1:全州县2022年度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全州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8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县水源镇人民政府招聘2人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水源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系统,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河池市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

  

2.报名地点:水源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水源社区1号水源镇人民政府2楼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8700016。

  

3.报名方式:可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填写《水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发至水源镇人民政府邮箱(邮箱:sydzb@126.com)或持报名。待接到面试通知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到现场进行审核,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应聘者。

  

应聘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水源镇人民政府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水源镇人民政府成立干部考察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水源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文件规定的待遇执行。

  

附件:水源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水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2022年广西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区产业园区分局招聘2人公告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区产业园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是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机关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品行端正,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四)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形象好、气质佳、有亲和力、口齿伶俐,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六)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八)本科毕业(含)以上学历或大专毕业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九)

  

岗位1:专业技术人员1名

  

基本要求: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CAD、熟练GIS软件操作及空间分析、GPS测量与数据处理、空间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地图制图等基本知识,有自然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基本要求:土地资源管理、新闻学专业相关专业,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公文、新闻写作基础,具有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对自然资源政策理解,有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

  

二、工作地点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三、报名要求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3年2月17日;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龙潭产业园区海关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775-8509873;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有意向者请将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本单位电子邮箱:ylsgtzyjltcyyfj@126.com;经初审后,合格人员自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及近期免冠两寸标准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复核。证明材料原件验视后返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一经报名,恕不退还。

  

(四)应聘者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履历、学历等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五)聘用程序:资格审核―面试一体检一聘用。

  

四、工资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自主招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参照在职同等岗位人员,单位负责缴纳单位部分的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

  

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玉林市自然资源局龙潭产业园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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