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广西公务员考试网2020年04月2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主管的正处级差额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自然资源产品检验科、国土空间产品检验科、计量检定科、地图技术审查科等六大科室。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控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区测绘仪器检定、校准工作;承担全区地图技术审查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有意者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报名表、证件、证书彩色扫描JPEG格式;本人证件照JPEG格式)压缩打包发至我中心邮箱:GXSMPIS@sohu.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岗位名称+时间,如:张三岗位一20200515。并将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岗位),于2020年5月31日前邮寄至我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基础测绘基地办公大楼,联系人:苏丽娜,18577080730。)快递材料到达日期以我中心签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招聘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我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三)面试

  1.按照每个岗位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降低比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持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集中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时间:6月-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短信告知考试成绩,由我中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与考察、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

  2.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人事档案、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3.体检由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入职等手续。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

  (一)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基础测绘基地办公大楼4层,邮编:530023。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综合办公室,苏丽娜,0771-5606402。

  (三)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0771-5606402办公电话,向我中心咨询。

  点击下载>>>1-2.docx

  1.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人民医院招聘168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院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适应我院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一批。

  一、岗位需求

  (一)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岗位人员需求表(见附件)

  (二)医学专业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需求表(见附件)

  (三)其他医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求表(见附件)

  二、基本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需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七)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中医科、儿科、全科、精神科和产科等岗位人员的学历、年龄适当放宽。

  (八)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岗位招满即停止报名。

  2.报名地点:合浦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14楼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779-710680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hy7106806@163.com。

  3.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登记表

  应聘者填写《2020年合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按要求填报并签名。

  (2)递交报名材料(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其他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2020年合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表上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规培证和执业证书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在职人员相关工作证明。

  (二)初步审核筛选

  医院组织人事科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综合条件,坚持岗位需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审核择优筛选相关专业应聘人员。

  (三)应聘面试

  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相关人员对初步筛选的人员按规定进行面试。具体面试事宜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面试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审批

  组织人事科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医院院长办公会、医院党委会审核研究决定后聘用。

  (六)体检

  对面试、考察合格、审批录用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由合浦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照考核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2020年广西北海市合浦县人民医院招聘168人公告

  (七)办理聘用手续

  待医院完成拟聘用审批手续后,由医院电话通知其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及复印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待遇

  本方案招聘的人员均属编外人员,其待遇参照在编人员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符合《合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条件者,可享受相应的安家住房补贴。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适当放宽,具体情况面议。

  五、2019年7月12日发布的《合浦县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同时取消。

  附件:合浦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提取码:2sdn)

  附件:(一)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岗位人员需求表(提取码:l2qr)

  附件:(二)医学专业急需紧缺岗位人员需求表(提取码:85sv)

  附件:(三)其他医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求表(提取码:e3ec)

  

合浦县人民医院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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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8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桂人社发〔2017〕6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9日-2002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

  (七)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2.现役军人;

  3.2020年10月19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10.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10月19日前(含19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9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10月19日之前。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0年10月19 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分别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定向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2)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岗位的,须为灵山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毕业生。

  (3)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须为2020年10月19日前退役且为灵山籍的退役士兵身份的人员。

  (4)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在灵山县连续担任村“两委”成员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报考基层卫生免笔试需面试岗位的,须为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以下称为∶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类岗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须对照《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2),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4日23: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定向招聘优秀村“两委”成员岗位外)。

  报考者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0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2科)。

  当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36人,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该岗位考生完成网上缴费手续。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不达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于11月18日前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报考免笔试需面试类(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并符合相关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020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588人公告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11月21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须自行从报名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笔试

  1.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细分6个小类别: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3)。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0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1)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灵返灵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来灵返灵人员如需报名须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报考免笔试类岗位(除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外),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2020年12月下旬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种,各招聘岗位所采取的面试方式详见《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组织实施

  2021年1月1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结构化面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2020年12月21日前制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2021年1月1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5)成绩公布。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四、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人选

  1.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及基层卫生免笔试加试岗位∶按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2.免笔试需面试类岗位∶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员,具体加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该岗位考核人选不受招聘名额与考生比例限制,多人具备同等条件报考同岗位的,通过考核择优聘用。

  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查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和面试类岗位,考核办法主要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确认竞聘资格过渡考试考核办法》(桂卫办〔2010〕59号)细化执行,考核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医有关规定情况。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合并岗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岗位的人员在体检、考核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六、公示、聘用管理

  (一)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钦州市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灵山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或报备案、定岗、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的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工作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受聘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00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4)。

  (三)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渔业船员资格、执业兽医资格、演出经纪人员资格、专利代理师资格等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政策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情况,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并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改善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六)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桂残联字〔2014〕44号)有关要求,鼓励事业单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

  (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对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所属,从事群众工作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人社函〔2020〕23号等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7-6886286、6519676

  2.监督电话∶0777-6523994

  本公告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提取码:n4n9)

  2.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提取码:or2i)

  3.2020年灵山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综合应用能力笔试考试分类表(提取码:y9ye)

  4.专业参考目录(提取码:rb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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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人才150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中高级人才补充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人社发〔2020〕6号)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公开招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0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 月 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 月 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但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12月31日前获得。

  二、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先查阅《2020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按岗位表列出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20年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职称和职业资格复印件、其他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报名时原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教师聘用控制数)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材料请咨询招聘单位。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开考比例。有笔试环节的岗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面试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确有需要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直接考核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根据需要按1:1进行考核。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如符合举证条件并经招聘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审批的,可以报考。

  5.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1个关键点地区来柳返柳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报名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6. 暂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招聘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有笔试环节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时,按照“报名程序”中不足开考比例的程序处理。直接面试的岗位,报考比例超过1:3时,招聘单位可以全部面试,也可以组织筛选,筛选出符合比例的人选,筛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二)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三)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是实际操作的,面试合格线可以由招聘单位确定,但须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考核和体检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直接面试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直接考核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筛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五)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递补。直接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直接考核的岗位,递补方式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

  五、人员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中,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3-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四)所有考生按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参加线下报名、笔试、面试的,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相应的场所(考生自己准备口罩)。

2020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中高级人才150人公告

  (四)本公告由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岗位表);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2972;

  3.监督电话:(0772)2869916

  附件1:(汇总全市)附件2-1:柳州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提取码:z1yz)

  附件2-2 柳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高级(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提取码:o9tn)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xls(提取码:q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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