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1名党委办公室干事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党委办公室干事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医院党委办公室干事1人。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2日止
(二)报名途径:应聘人员到我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现场递交个人纸质版简历。
(三)个人材料要求:
1.填写附件2《来宾市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2.提供个人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现场报名时需审核原件;
3.工作证明1份(模板见附件3)。
四、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入围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将考核结果提交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及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通过医院内网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八、待遇
以上招聘人员为我院编外聘用工作人员,享受医院现行薪酬制度待遇。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蓄意作假、伪造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被取消资格,我院保留对此给我院带来损失进行追究的权利。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2-4225177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盘古大道东159号来宾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四楼组织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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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医院
2020年3月24日
2020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实名编制49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本单位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始建于191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同时也是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医院、爱婴医院、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自治区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定点救治医院、绿化环保医院、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医院、南宁市心血管疾病诊疗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9名,具体岗位要求见以下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技能等相关条件;
(五)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其他各项条件。人事关系在企业或人事代理机构的,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有相应的业绩。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在南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招聘后续环节信息(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拟聘人员公示等)发布地址: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i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1yy.com)及单位工作区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9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8楼人事科819室现场报名。电话:0771-2636290。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11月11日(如18-35周岁,为1984年11月12日至2002年11月11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1月1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1:3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面试前2个工作日向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规则。形式为复合结构化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40分+技能操作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的岗位如采取直接考核,指标包括:自身条件、业务能力、科研能力、教学能力、患者满意度、荣誉称号/科技拔尖人才奖、行业认可度、国内外学术会议发言情况、专著、专利、社会兼职等,以考核分值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他们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直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经医院党委集体讨论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工作人员对照拟聘岗位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在医院官网及医院办公区域张贴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招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636282。
报名地点:南宁市七星路89号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7号楼8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771--263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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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11日
2020广西那坡县招聘84名乡村医生公告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岗位1:1确定,即按照岗位应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拟招聘村医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使用。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公告为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那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那坡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手续。村医聘期合同为五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签,五年一聘,期满后考评合格继续聘用;聘期内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解聘。
四、聘用期间的管理
(一)聘用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明确聘用要求,指定培训师资,确保聘用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二)乡聘村用原则,受聘人员日常工作由乡镇卫生院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自觉接受聘用单位和卫健主管部门的领导,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聘用单位的规章制度,坚持在职在岗,做到踏实认真,勤奋好学,善做善成,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三)聘用期间,县卫生健康局对聘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服务,督促检查聘用单位的日常管理,协调解决聘用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聘用动态信息。聘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时,聘用单位必须如实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有关情况。
(四)聘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和联系,了解和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共同把聘用村医生抓实做好。
(五)聘用期内,聘用村医生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根据工作需要,县卫生健康局可对聘用村医生的岗位进行调整。
(七)聘用期满后,聘用单位负责对聘用村医生进行考核鉴定,根据聘用村医生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能力,为聘用村医生开具聘用鉴定,为聘用村医生考录(考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依据。
五、聘用期间工资社保待遇及人员性质
(一)本次招聘的乡村医生工作人员执行乡聘村用,不纳入编制内管理。
(二)纳入乡聘村用管理的村卫生室医生待遇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副主任待遇标准落实。今后村医生在职工资待遇随所在地村两委定工干部待遇调整同步调整。
(三)乡镇卫生院按相关规定签订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解除协议与赔偿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协议:
1.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违规取得上岗资格的聘用村医生,一经查实,不予认可,已上岗的人员,必须解除聘用协议,坚决予以清退。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村医生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依法服兵役的;
2.被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3.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留学出国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身体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5.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有关情形,聘用村医生需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的,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2)服务期限必须满5周年,未满5周年的按差月的应发工资总额赔偿县财政。
七、其他
(一)在选拔招聘村医生岗位人选的各个环节中,对违反纪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二)建立那坡县招聘村医生人才库,聘用村医生流失时,可以从原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聘用期限为原岗位离岗人员剩余期限。
(三)乡村医生岗位调配原则按户籍或居住地就近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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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那坡县招聘乡村医生计划表.xlsx
2.2020年那坡县招聘乡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表.xlsx
那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9日
原标题:那坡县2020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2020广西柳州市中医医院信息中心硬件运维岗人员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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