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林业局招聘公告
防城港市防城区林业局2019年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林业局现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
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人员2名。
工作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东路172号(防城一桥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友善;
2.爱岗敬业,愿意履行聘用制人员职责与义务;
3.符合拟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
5.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其他条件
1.年龄:22-35岁;
2.学历:本科以上;
3.专业:林学、林业工程等相关专业优先;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文字材料撰写)及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有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5月1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投递报名表(按规定格式填写)。
联系电话:0770-3282418。
电子邮箱: fcly2418@163.com。
四、招聘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投递简介报名结束后,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合格后择优予以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由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月基础工资标准:工资待遇面谈,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等待遇。
七、本简章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防城区林业局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辅警招聘28人公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因岗位工作需要年龄另有规定详见附件1);
(四)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
(六)身心健康;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具体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经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普通高中(中专)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月应发工资标准为工资2130元(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不含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津贴设定。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政审考察、体能测评、笔试、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六、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8月16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 (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查阅招聘简章及《防城港市公安局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8月26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咨询电话:0770-6126282,联系人:吴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721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提交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前往防城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部721室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资格审查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组织各报考部门人员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资格初审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然后由各报考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并在《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政审考察
由防城港市公安局组织各报考单位负责,政审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或者存在不适宜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不予报名或者聘用。
七、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2019年8月28日上午8:00集中,8:30开始(视天气情况而定)。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防城港市公安局足球场。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测评当天不能出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凭证的不得参加测评。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笔试
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笔试的资格。根据报考的岗位不同参加相对应的笔试考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8月29日上午8:30,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二楼1号会议室。
九、面试
(一)面试资格条件
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的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8月30日上午8:30,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二楼。
(三)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取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以上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通过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统一公布。
十、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人选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市公安局可以根据空缺职位,对候录库中人员进行重新面试从而确定更适宜空缺职位人员并予以补录。
(二)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两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资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资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待遇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从候录库中聘用警务辅助人员
市公安局结合本局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可将本候录库人员聘用为防城港市公安局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其他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待遇。进入候录库后的时效性和具体人员调配情况,由市公安局根据一定时期内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所需人员等情况自行决定。
十三、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防城港市公安局将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附件1:防城港市公安局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19年8月13日
2019年广西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证件制发及公安厅机关保密文印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自收自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出入境证件制作、对与电子出入境证件相关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同时承担与制证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成立于2012年8月,是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全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和管理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四)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
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91年,是自治区公安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科学技术与公安实战相结合的课题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承担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论证、效益评估和开展公安信息化整体规划咨询、系统集成、资源整合、运行维保等支撑服务工作;承担跨警种跨部门的全警综合性信息化项目建设和其他专项工作。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是2015年9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的相当于正处级全额拨款、列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治区公安厅禁毒管理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情报技术中心5个所属事业单位,设置10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20名。各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 其他报考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中有涉及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8.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www.gazx.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www.gazx.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8月31日8:00至9月8日18:00之间,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2019年度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打印
1.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31日8:00至9月9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2.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期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拟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人员的,必须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后方能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和本人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主要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测试应聘者对岗位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笔试在南宁市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面试方式、内容和分值占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岗位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比重50%。
3.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实施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发布,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将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及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面试资格复审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面试公告中发布。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公安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发布: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公布。
(五)考核
根据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确定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员)。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的,则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自治区公安厅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招聘单位将对替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替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安厅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有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将在公示中注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拟聘用人员情况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复,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92640(公安厅机关委员会)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斌,0771-2892828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19年8月21日
2019年广西桂林博物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桂林博物馆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桂林博物馆现为国家二级博物馆,全国百家重点博物馆之一。根据桂林博物馆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3名。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7月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说明
| 专业(学科类别)
| 学历
| 学位
| 岗位数量
| 备注
|
讲解岗位
| 负责博物馆对外开放的日常讲解工作
| 不限专业
| 本科以上
| 学士以上
| 3
|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桂林博物馆办公室B楼(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一院两馆桂林博物馆), 联系电话:0773-2898862(王春楠)。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博物馆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桂林博物馆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博物馆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面试
(一)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博物馆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报考人员可在面试结束后登录桂林博物馆官网查询成绩。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实施体检
拟体检人选按照一般入职体检标准及项目进行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桂林博物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医疗机构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桂林市人社局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桂林博物馆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严格按照编外聘用管理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一院两馆桂林博物馆
邮编:541003
电话:0773-2898862 (王春楠)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桂林博物馆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桂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指导与监督。
附件:
1.桂林博物馆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桂林博物馆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doc
桂林博物馆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