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玉林北流市水利局招聘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09月17日讯:北流市水利局公开招聘的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非编制)目前有2人已辞职。为充实我市水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确保水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27日后至2003年9月27日前出生),男性;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五)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水利局、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政府门户网下载《北流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报名表》(附件1),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

  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2张(1张贴报名表);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市水利局一楼水政监察大队一室(龙桥路0006号)。

  (四)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确认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提交的证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以退伍军人、学历高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市水利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水利局张榜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面试人选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市水利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市水利局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市水利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签完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填写《北流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表》,于7个工作日内报市委编委办、市人和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备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

  标准按现行规定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聘用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本公告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4030(市水政监察大队)

  监督电话:0775—6239987(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水利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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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流市水利局公开招聘市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监察协管员报名表.doc

  北流市水利局

  2021年9月16日

2021年南宁市良庆区医疗保障局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7日讯:为做好南宁市良庆区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经良庆区党委、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城乡医保协管员

  1.招聘人数:1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是中医药、中文、文秘、法学、财务专业均可,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理解能力,熟练计算机运用;

  (4)有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专业可适当放宽;

  (5)年龄18—35周岁,男女不限。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3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旁一楼。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现场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报名同时须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网络报名者须将填写《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5寸生活照(全身照)1张,以电子档发送至报名邮箱:lqqybj@163.com,邮件名及压缩包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者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三、聘用办法

  从报名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本城区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包括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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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庆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桂林市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实际情况,现决定组织实施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工作,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计划招聘18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乡镇卫生院新进用编人员未满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1月18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8日至2003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有特殊要求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具体详见《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考中级以上职称的岗位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5.报考初级职称或对职称无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6.如有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笔试、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笔试、面试;如有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直接面试岗位,需按招聘职位计划表中考试形式要求进行直接面试考试。

  7.聘用单位及考生均需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补缴费用,所需费用(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全部由投保者本人承担。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人事科教宣传股;咨询电话:0773—681791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报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劳动合同和任职文件等),原件核验后返还考生,复印件需现场提交。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提交《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报考人亲笔手写委托书(手写签名加盖手印)、报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并全程佩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1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报名当天有发烧或感冒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

  三、资格审查

  初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报名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收取报名材料。

  复审: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凡报考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和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确定开考比例

  经过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比例又确需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申请确定开考比例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1月29日。对于报考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其他岗位进行报考,如不报考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3楼302会议室(地址:灵川县灵川大道170号),联系电话:0773—6817919,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

  六、笔试

  1.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分值满分100分。试题内容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内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疫情影响推迟,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考试期间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4.笔试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公布

  2021年12月中旬,在广西桂林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笔试、面试岗位的考生,需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招聘组织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经同意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职位除外)。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有缺考、0分、笔试中有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人员确定。报考直接面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确定是否组织该岗位开考。

  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岗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含2个)以上考场,每个考场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的1:2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岗位排序。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公共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21年12月17日到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务必按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不含《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加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笔试、加分、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总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八、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1)笔试、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直接面试岗位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根据《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详见附件3)内容计算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由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共产党灵川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并负责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两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招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1条规定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工作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自治区转发的《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符合当日复检的项目安排当日复检;符合当场复检的项目,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1.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灵川县卫生健康局核准,报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查实有问题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作为购买服务的依据,所需费用由招聘医院自行负担,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名单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不办理入编手续,控制数内聘用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在聘期间与编制内人员薪酬标准、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缴为招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十二、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记入诚信档案,供今后灵川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三、纪律和监督

  1.参与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2.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笔试、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4.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请查阅《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咨询电话:0773—6817919。

  本《公告》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0773—6816083。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宣传股:0773—6817919。

  相关网站: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xzf.gov.cn/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与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灵川县县级公立医院2021年度直接面试、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川县卫生健康局向报考人员进行政策解释。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1.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灵川县2021年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加分细则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5.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公告附件.zip

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集中招聘183人公告

  灵山县隶属“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钦州市,位于钦州市的东北部。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灵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灵政办发〔2019〕44号)、《灵山县企业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暂行办法》(灵办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83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71名、学校35名、卫生医疗机构63名、企业1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二、招聘对象

  (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的人员可不限毕业学校。

  (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的人员。

  (三)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1月5日后出生。

  (四)报考卫生医疗机构指定需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对毕业院校、年龄不作要求。

  (五)企业招聘对象以需求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钦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企业招聘岗位只面向灵山县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聘用人选。其中,本科生参加面试,硕士研究生以上直接参加考核。企业招聘的方式和程序由招聘企业自主决定。

  四、招聘安排

  (一)递交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上和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每人可选报3个意向岗位,网上和现场填写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不实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021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集中招聘183人公告

  1.网上递交。

  参加高校现场招聘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一天,填写好《灵山县2021年“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报名登记表发到相关单位,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委人才办电子邮箱lsxrck@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学校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教育局电子邮箱6428351rsgg@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卫生医疗机构岗位的发送至灵山县卫健局电子邮箱lswjjrsg@163.ex1.http.80.qinzhou.ssl.6aas.cn。报考企业的发相应企业邮箱。

  2.现场递交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学生证、“三方”就业协议书或成绩表(已毕业的携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在招聘当天现场递交报名登记表。

  (二)高校现场招聘

  根据岗位需求的专业情况,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部分招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区内外高校参加现场双选会或举办专场宣讲会,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引进人才意向书等程序。现场招聘日程安排如下。

  

  以上日程安排的时间、地点如有更改,或新增高校现场招聘点,会提早在相应高校网站和校园发布,并电话通知已报名人员。

  五、享受待遇

  引进事业单位人才可享受灵山县引进人才的安家费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 标准如下:

  1.安家费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5万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

  2.五年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

  3.在灵山本地首次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10万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6万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一次性补贴3万元。

  4.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双一流”学士本科生的引进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本公告由灵山县委组织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灵山县相关单位联系:

  灵山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0777-6527158)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7-6886286)

  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7-6428351)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7-6883750)

  附件:

  2021年灵山县聚才灵山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提取码:4pjl)

  2021年灵山县聚才灵山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ug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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